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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22:23:09瀏覽96|回應0|推薦5 | |
相信很多人會認為教育部的理由很扯,錯得離譜,那教育部的藉口錯在哪裡? 1.違法犯罪事件,特別是刑事事件對於社會、個人具有重大傷害,優先處理層級應該要高於所謂的教育原則 所以教官報警,是合理的 2.根據報導,教育部所說的“預防勝於補救”、“教育輔導先於懲處”等教育比例原則,並非絕對,更非唯一 一切都必須根據事情的性質來決定,如果是已發生的事情,如果是違法犯罪的事情,就不能適用 3.報導又說:此事件使轉傳錄音檔之學生因懷疑自己害同學被羈押而自責壓力過大,事後又發現另一學生可能為藥頭,被羈押之學生反而並無前科等情,更顯本事件有陷害疑慮 可是這件事情是教官或者其他人可以事先知道的嗎? 就算具有這些可能性,難道就不能報警嗎? 如 果動輒用事先不會預知到的事情來限制教官行為,結果造成更多的販毒吸毒事件,這樣對於社會來說會更好嗎? 4.如果根據“預防勝於補救”的教育比例原則,是否代表要教官跟販毒吸毒學生來個道德勸說? 這種現場的道德勸說有效嗎?學生會理嗎?教官的人身安全誰負責? 5.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左膠的危害性 當左膠透過民間團體來影響政府,培養出左膠官員的時候,對社會的惡劣影響是漸進的 左膠一方面用表面高尚的詞彙與觀念誤導別人,另一方面又說不反對執法 可是卻又會用嚴苛的角度不斷的挑剔,讓別人實際上無法做事 於是這就會造成一個後果,那就是社會秩序逐漸崩解,一般民眾的權益受到威脅與傷害 請問這是左膠想要的嗎? 如果不想要這種結果,那是不是要想辦法抵制左膠呢? 網路連結: 東森新聞:教官報警抓販毒,反被記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19/264639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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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