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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 22:47:08瀏覽243|回應1|推薦2 | |
ncc委員不應該答應財團,理由如下: 1.電話線路是基本的民生物資,不應該交給財團,也不應該讓財團介入,以免讓財團有機會控制國計民生。 2.當初中華電信被財團強迫政府民營化的時候,那些民間財團沒一個想接手線路,所以政府高層強迫中華電信買下來,依照財產的角度,這早就是中華電信的私有財產了。 現在財團勾結某些ncc委員,想用行政命令或修法的方式,強迫中華電信把民生基本物資片面的交給財團,這樣合理嗎?如果這不是圖利財團,那是甚麼? 而財團一開始就沒有買下線路,到現在又後悔了,於是勾結ncc委員,想藉由自己的政商資源,讓ncc委員強迫中華電信交出自己的私有財產,這樣對嗎? 用一般人的常識來想,都知道財團的做法是不對的,我相信只要是受過基本教育的人都知道這是不對的,只有財團和ncc委員不知道而已。 財團看準了中華電信具有官股,不敢替自己發聲,而政府高層過於軟弱,不敢做好把關的工作,證明現在的政府高層,有很大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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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