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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寫過的必留下痕跡
2018/08/21 11:41:19瀏覽28|回應0|推薦0

人生的每件事必會留下一鱗半爪,作為他日後人的紀念和憑弔,更作為歷史的見證,讓人徒增幾許懷念、感傷和唏噓。

走在路上的斑駁腳印,會提醒前人的足跡曾經踏過,當先人蓽路藍縷在路面上開出一條道路,供後人行走的時候,我們走在平坦的道路上,是否能夠存著感恩的心?

説實在,不少年輕人三十幾歲就位居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讓人佩服後生可畏,但是更多的企業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受家長和祖先的庇蔭,才能成為年輕的董事長或總經理,讓一些同輩的年輕人羨慕他們是咬著金湯匙長大的。但是人各有命,又何必羨慕別人有一條已開好的「高速公路」呢!

 蘇東坡説,「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 鴻飛那復計東西,」似乎在東坡的詩中有些消沈悲觀的色彩,可能那時東坡的人生並不得志吧!

人和動物不一樣,飛鴻不會計較足跡 停在哪裡·但是人卻不同,人既是萬物之靈, 總想留下一些 美好的東西給後人,否則也不必寫下那麼好的文章了,古人留下汗牛充棟的文章 ,誰不想人死留名,而且文章本是「千古之盛事」,相信東坡必想作一 「立言」的人,他的文章不就是他最好的遺跡嗎?

寫作早期都需用稿紙,稿紙手寫的最潦草,也不美觀,讓編輯看了頭痛,但如果萬一作者成為名作家,則可能手稿會價值也連最城。

其次是用電腦打字的印刷稿,字不但美觀,不會讓編輯不辨龍蛇,因此真該感謝個人電腦的發明,

第三種是登在報紙上的文章,讓作品本身讀起來更舒服,因為已受肯定才會用,且這些文章已經經過編輯的删修,變成更通順的文章,當然有些名家是不准編輯動一字,甚至連標點符號也不行。

 但是最漂亮的是第四種,文章已經經由出版社印成書了,這是最美麗迷入,也讓作者自我陶醉的文章。

 作家的作品無論是用筆刻的,或是敲打無眠的鍵盤,或是在報紙的鉛字,書籍的印刷,都留下作家腦力絞汁的痕跡·

尼采説他喜歡用血淚寫成的文章。所以凡寫過的必留下筆跡,甚至是因窵作嘔心瀝血的血跡。

 後記:這是2004年9月(已快15年)我的第十本書(已絕版)的序文。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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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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