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6/20 14:04:57瀏覽1335|回應14|推薦41 | |
又是酒駕殺人。這次是6月17日在彰化縣,受害的是一對張姓夫婦,肇事者高德為酒測值高達1.13,鐵包肉的轎車逆向迎面撞上肉包鐵的張姓夫婦,連人帶車撞上轎車擋風玻璃後,反彈10多公尺,夫妻倆飛散兩地,當場斃命。 而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認為肇事者坦承酒駕、認錯,後悔不該酒後開車,也對被害人表達歉意和悔意,承諾負起賠償責任。檢察官認定肇事者已坦承犯行,沒有逃亡與湮滅事證之虞。加上酒駕屬過失致死,刑責非五年以上重罪,不符羈押條件,無保釋回。 看到這樣悲慘的新聞,其實根本不算是新聞了,因為在台灣酒駕殺人,天天都在發生,一點也不稀奇。前不久,高雄葉少爺酒駕殺人後,裝死又裝窮,毫無悔意;新北市呂姓男子,酒駕殺人後回家呼呼大睡;南投洪姓男子,酒駕殺人未遂後,還回頭把被害人輾死。案例真是多到數不清楚。 台灣面對漫無止境的酒駕殺人案件,除了老百姓憤怒的『有感』之外,不分藍綠,有哪個人敢跳出來說『我有感』? 其實,台灣的酒駕殺人,是體制上出現明顯的瑕疵,從立法、行政、司法,都出現問題,經年累月所形成的。 野獸立法院 那立法院不知道改嗎?不知道該修法嗎? 腦殘行政院 五月初高雄市葉少爺酒駕撞死婦人案,鬧的全民公憤,法務部卻六月底才要召開刑法研修小組會議,研擬修法提高酒駕犯罪刑責,這樣的行政效率,會不會太低了點? 行政院真要改善,就送修改案到立法院嘛!少在那邊光練嘴皮。 恐龍司法院 多少案例是把肇事者放了,被害者的賠償就泡湯了,然後肇事者跟被害者,就展開一場永無止境的時間與財力競賽。那麼多的案例擺在那給這些恐龍判官看,這群豬頭判官就是看不懂! 更吐血的是,司法的認定,『酒後』肇事怎麼會是『過失』呢? 如果,台灣朝野無法真心誠意的面對酒駕殺人案件,徹頭徹尾的檢討改善。還要藍綠互相諉過,立法、行政、司法之間還要互踢皮球,除了嘴皮跟腳力可以練的很好之外,酒駕殺人案件只會是老百姓無盡的惡夢!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