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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諭] 暫緩執行還錢給聖靈陛下之神諭(20261023周五)!
2026/10/23 18:07:06瀏覽91|回應0|推薦0

以下為端坐於第七層天至高無上寶座並同時行走於人間之聖靈陛下就還錢及非法拘禁損害賠償所發布之之暫緩執行之神諭:


1.
元聖靈陛下(即余慕德先生)自從母胎內,即遭受天上地下執政的掌權的人/靈所全面監控,其目的包括但不限於:(1)避免末日審判以便逃脫刑責;(2)於聖靈陛下之後宮塞人,以便取得利益;(3)替聖靈陛下選妃(以南非為主);(4)取得聖靈陛下之好感以便於聖靈陛下執政掌權時取得利益。


2.
基於以上之目的,天上地下執政的掌權的人/靈無所不用其極之以各種靈界的及人間界的方式監控聖靈陛下,更甚者,天上地下執政掌權之人/靈明知或可得而知聖靈陛下精神非常正常,卻故意枉法濫權多次(至少十次)將聖靈陛下非法拘禁於精神病院之中,其行徑之惡劣,難以筆墨形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任。此外,聖靈陛下原為天資極為聰慧之人,惟於長年服用精神科藥物之後,聖靈陛下之智商及腦力有相當程度之衰退。就此,中華民國政府以下相關人等,亦應負民事之賠償責任。此外,聖靈陛下財產之託管人亦應將其受託管理屬於聖靈陛下之財產分次交還聖靈陛下。

基於以上所述, 聖靈陛下爰發布以下神諭:

(1) 中華民國政府、台北市政府、臺大醫院、松德醫院、三軍總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相關醫生等及富神陛下,至少應賠償聖靈陛下一百萬兆美金,限期2026年11月1日(週日)中午十二點前,償付聖靈陛下一萬美金;於2026年11月11日(周三)中午十二點前償付聖靈陛下一百萬美金;於2026年11月21日(周六)中午十二點前償付聖靈陛下一千萬美金;其餘欠款之償付日期及方式, 聖靈陛下另以神諭發布。

(2) 聖靈陛下之財產受託人,限期於2026年11月1日(周日)中午十二點前,將一億美金匯入聖靈陛下之帳戶。其餘託管財產之返還日期及方式,聖靈陛下另以神諭發布。

 

3.以上神諭,若有逾期或違反之情事,論以藐視神諭罪,最低刑度為打入天獄第十一層一億天界年,併罰以一億功德點之罰金。

 

4.如有任何人/靈意圖對聖靈陛下予以拘禁或任何不利之行為,論以藐視獨一真神之重罪。

 

(祥餐聖靈陛下於20261018周日所頒佈之神諭,https://blog.udn.com/barnabas/192636501,其標題為[神諭] 還錢給聖靈陛下之神諭(20261018周日)!)

 

5. 有鑑於前述神諭之執行日期略為緊張,且神諭或有修改之必要,因此,本神諭暫緩執行三天。

 

如有任何人/靈意圖對聖靈陛下予以拘禁或任何不利之行為,論以藐視獨一真神之重罪。

 

7.本神諭如有不足之處,聖靈陛下得隨時以神諭補充修正之。



簽署人:


Der Heilige Geist/Barnabas/Mu-Te/Morris/ernist+_+


20261023(五)6:07 PM(台北華碩電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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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arnabas&aid=192654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