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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5 16:29:56瀏覽717|回應1|推薦11 | |
大中華聯邦大總統令
受文者:大中華聯邦台澎金馬及附屬島嶼地區 發文日期:西元2022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 (2022)德疫字第1-3號 密等:無 速別:最速件 主旨:茲為處理新冠肺炎(Covid-19)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請照辦! 說明: 一、 緣大中華聯邦台澎金馬及附屬島嶼地區,目前採行之防疫措施,主要包括簡訊實名制、出門全程戴口罩、酒精消毒等措施,對人民有所不便,應予調整。 二、 就戴口罩之防疫措施而言,應作以下調整: 1. 人民出門在外,原則上可自由選擇是否佩戴口罩,惟未戴口罩時,宜保持社交距離(參考值為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同住之家人不在此限。 2. 人民進入室內或他人控制之場所時,原則上應遵守場所主人之規定。惟場所主人應盡明確宣導之責。 3. 政府雖得例外之限制人民不配戴口罩之自由,惟其限制須符合法律保留、法律明確性及比例原則,且在執行上,不得利用類推適用或目的性擴張之原則。且在裁罰前,應先勸導。如受勸導人未攜帶口罩,政府應即提供乾淨、衛生之口罩。 4. 政府限制人民不配口罩之自由時,並應宣導之義務。 5. 拍個人照或團體照時,原則上可脫下口罩,對其限制,適用前兩項之規定。 6. 赴醫院就診及探病時,原則上應全程配戴口罩。 7. 醫院之病人,應有合理之脫下口罩之安排。 三、本命令回溯自20220310(四)德疫字第1號發布時立即生效。 簽署者: 余慕德/Mu-Te Yu/Morris Yu/Barnabas Yu/巴拿巴+_+ 20220325(五)4:30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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