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法律觀點/若被收養 無繼承權
2012/05/18 06:55:09瀏覽22|回應0|推薦0
法律觀點/若被收養 無繼承權
記者蕭白雪台北17日電
May 17, 2012 06:00 AM | 1311 次 | 0 0 評論 | 1 1 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羅文源姊弟認祖歸宗案,王永慶子女都承認羅文源三人與王永慶間有血緣關係;王文洋以外的其他子女要求三姊弟承認與羅景祺間收養關係存在,但因牽涉繼承問題,未能達成共識。

法界人士指出,一旦羅文源姊弟被認定已被羅景祺收養,即使他們是王永慶的親生子女,依法仍無法繼承王永慶遺產。羅文源姊弟目前只提出確認與王永慶間親子關係訴訟,尚未觸及遺產分配,如果未能和解,必須先取得確認親子關係的確定判決,才有權要求參與遺產分配。

王永慶其他子女委任的律師林永頌昨天得知王文洋與羅文源姊弟和解後表示,對於羅文源姊弟與王永慶血緣關係,王永慶子女在法庭上並不爭執,也沒有要不要驗DNA的問題,等於承認羅文源三人是王永慶親生子女。但羅文源三人早年被羅景祺收養,法律上羅景祺就是他們的養父。

林永頌說,羅文源姊弟不可能在被羅景祺收養後,又要求與王永慶具有法律上親子關係,身分關係不可能這樣雙重認定

林永頌表示,不清楚王文洋與羅文源三人怎麼和解,和解條件是什麼,也不願評論,只說王家其他子女訴求很清楚,他們不否認羅文源姊弟與王永慶具有血緣,但要求羅文源姊弟要承認已被羅景祺收養。至於遺產分配問題,林永頌說,不在此次訴訟範圍內。

綜覽世界全局,觀看全真的世界日報電子報(ePaper)


Read more: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法律觀點/若被收養 無繼承權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aogon&aid=646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