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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警 江宜樺:遇挑釁應動武
2010/12/22 15:49:21瀏覽191|回應0|推薦0

毆警 江宜樺:遇挑釁應動武



  • 2010-12-22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宜蘭警察20日取締飆車時遭青少年持棍棒毆傷。對此,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已責成警政署嚴格要求員警,碰到不良勢力挑釁時,應採取強勢作為,當機立斷使用警用配備。


     宜蘭警方20日深夜穿便服在市區取締飆車時,1 名李姓青少年因不滿騎車未戴安全帽遭拍照蒐證,呼叫10名友人拿棍棒毆傷2名員警,還把1名替代役男打成重傷。


     對此,江宜樺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內政部已責成警政署,嚴格要求員警在執勤時遇到不良少年、幫派時,要特別注意自身安全和執勤技巧,必要時要使用警用配備;如果對方明知員警身分,還有意要挑釁、攻擊,警察就應該使用武力。


     江宜樺說,警政署必須堅定警察維護治安的立場,碰到不良勢力挑釁時,警察不僅要表明身分,還要做好自身安全維護及警械使用,只要對方有不服從公權力制止的行為時,警察要馬上採取強勢作為,包括當機立斷使用警槍,但應遵守使用原則,譬如先對空鳴槍,以不傷害對方生命為原則。9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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