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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奴的覺醒
2010/11/24 19:02:21瀏覽280|回應0|推薦0

稅奴的覺醒



  • 2010-11-24
  • 中國時報
  • 【杜仁舟/北市(自由業)】



     據各大媒體報導,為了不滿現行稅制,昨天有萬名民眾走上街頭抗議,有些人是因遲繳罰單被罰補稅,挺身抗議政府搶錢,而太極門這個民間團體,也為了纏鬥十四年的稅務官司,和財政部國稅局槓上,並向監察院陳情。


     日前,《中國時報》與中華人權協會合辦的「台灣
賦稅人權總體檢」,民怨第一名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稅務機關是行政機關,本就應依法行政,但許多實例顯示,國稅局行政權過大,而
且超越法律,基本上違反了法治精神,只用行政命令擴張解釋,嚴重造成納稅義務人權利的侵害。立委羅淑蕾是執業廿五年的會計師,就碰到很多稅務上不公平不合
理的事件,所以她也關心稅奴問題。


     昨天的這場抗爭,象徵著稅奴的覺醒,不知這上萬人民的吶喊,政府聽到了嗎?筆者覺得我國的行政權過大,完全忽視人民的人權、生命權及財產
權,彷彿封建社會再現,只是古代權力最大的是皇帝,擁有權力的是官吏;而在現代稅奴的實例中,權力最大的是稅務機關,依然不脫官吏本質。


     國稅局除了濫開稅單,且動輒以強制執行、管收強收人民的財產及限制人民的自由要脅,這與封建時代的稅吏何異?現代稅官苛刻已非一朝一夕,長久以來,人民一直敢怒不敢言。


     因此,為捍衛人權、自由權及財產權,筆者欣見人民走上街頭表達心聲,也希望政府當局閉門思過,苦民所苦,調整吃人的政策!

說得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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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1/24 08:45:37

稅務機關能夠用行政命令來限制人民權力,代表立法機關也准許這樣的命令來限制人民!!
依照我國規定,凡有法律授權之行政命令還是要送到立法院審查,當然,如果逾期就算是通過,所以立法院也有責任!!
憲法規定一定要法律授權,除眾所周知的人身自由、講學等等,就是租稅法定主義,所以每一條租稅法規,都一定要立法院來立法!!
與其說稅務機關是官吏,不如去想是誰讓他們能夠擁有權力!!
立法委員真的不能亂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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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1/24 10:34:33

為子孫後代留活路!
《身
為法律人的馬總統尤要深切瞭解,單單通過「法官法」是不夠的,因為司法改革涉及層面至廣(從法學教育、司法人員考試、養成,以及政府律師制度的建立等),
亟需總統主導並召集五院院長全盤規畫司法改革不為功。》中時電子報6/9/2010陳長文:不信任海嘯 司法浴火重生的契機
《執政黨選前以奢侈稅耍障眼法,只求騙取再執政四年,無改革遠見。貧富差距拉大和租稅不公平的忿恨之氣,勢將匯為社會爆發力,如果國民黨不及早擺脫「財團政黨」形象,政權輕易再輪替則非意外。》中時電子報21/9/2010簡錫(土皆):奢侈稅解不了 貧富差距民怨
《新
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就職後,可以想見又將會有改革司法的宣示,甚至在短期內會召開第二次全國司改會議,但如果行政權與立法權仍然像過去一樣,不與司法權聯手
擘畫改革,尤其是總統仍然置身事外,不能將司法院版的司改提升為國家版的司改,司改將永遠祇是一個口號。》中時電子報7/10/2010王健壯:總統不能
再置身司法改革事外
《立法院昨天舉辦法官法修法公聽會,聯電名譽董事長曹興誠要求馬總統盡速召集五院院長,加速司改,「如果馬總統不肯或不敢親自
領導,二○一二年應考慮推薦其他膽識兼備者任國家領袖,否則司法將持續癱瘓,淪為菲律賓的日子不遠矣!」曹興誠指出,律師陳長文也呼籲,希望馬總統領導五
院司改,馬曾任法務部長,又是哈佛法學博士,有總統高度,「這是無可逃避的責任,比看風災水災還重要」,「如果總統什麼都不做,要這總統幹嘛?沒意思
嘛!」》聯合報2/11/2010法官法修法公聽會 曹興誠:總統應領導司改
《倘若貪贓枉法的前總統被判無罪,那肯定是現在的執政者有罪!
司法判決不公不義,恐龍法官充斥,只怪政府無能,擁有多數席次,卻無意從制度面改革,該當何罪?司法獨立審判,卻讓法官一手遮天,違背人民認知,只怪政府
無能,讓司改按兵不動,該當何罪?陽光法案躺平,讓喜歡黑箱作業不肖人士上下其手,只怪政府無能,不能讓陽光普照蒼生,該當何罪?
綠營執政八年,官商勾結,大玩金錢遊戲,老百姓用選票把他們趕下台,換清廉的馬總統來治理國事;我們除了冀望他能發揮廉潔的影響力,更期望他能為病入膏肓
的司法下猛藥。然而,他固守「子帥以正,孰敢不正」的意念,就像微風吹過原野,難以撥亂反正。錯失司改的時機,把人民賦予之權力置之於一旁。該當何罪?
我不怪法官,我要怪的是,誰讓他成為恐龍法官?執政黨不能有所作為,不是該負最大的責任嗎?》聯合報8/11/2010陳招池/國小校長(苗栗頭份)恐龍
法官 執政者該負責
誠然;介入司法個案是無恥。但是對司改鄉愿而不作為,亦將為庶民所不恥!司法改革需要有擔當有魄力不計毀譽的領導人主導;如歐
巴馬之對醫改。可是看看我們的領導人和執政黨,除了推諉卸責之外,在立法院立了那些確切良善的法案?只有不公不義的稅制改革,和敷衍塞責的司改假象。事實
証明,要求政客、政黨自省,無異痴人說夢!站在弱勢人民的立場,唯有寄託有見識的中間選民,共同建立常態的政黨輪替,來除弊興利,糾錯防腐,除此別無他
途!政黨輪替不會是世界末日,反而是政黨政治進化的必要手段。能夠因為競爭而砥礪政客、政黨、要選票就要有作為。沒有2004選扁貪腐的失誤,不會有
2008選馬清廉的成功。馬政府對幾次選戰的連戰連敗吸取教訓了嗎?檢視馬政府對司改、稅改的麻木不仁看來,是仍不夠的!問問自己,人生有幾個四年可任由
政客虛耗?我們慶幸2008年的選票,讓馬政府完成了ECFA和糾正鎖國的階段任務。至於司改、稅改未盡之功;只能期待心中無藍綠的中間選民,用手中
2010、2012年的選票,激勵出敢於承擔挑戰的團隊,交替鞭策,逐步完善各領域破碎荒謬的制度興革大業,為子孫後代留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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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
  • 2010/11/24 11:55:24

總統金主犯罪大逃稅沒事,我們為何要繳稅?
嚴凱泰在本案發後,辭去新安東京海上公司的負責人,就沒事了,我們為何要繳稅?

買上百億假發票 產險公司涉集體逃稅 分類:產業新聞2008/02/21 11:07
明台等國內十一家產險公司,及上百家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
公司,捲入「假發票、真漏稅」的集體違法風波,檢調昨天針對
涉案業者進行全面搜索。調查局初步統計,業者所使用假發票金
額超過一百億餘元,涉嫌逃漏鉅額營利事業所得稅,全案檢調仍
擴大偵辦中。
 
涉案的產險公司包括:富邦、華南、泰安、新安東京海上、明台
、第一、新光、兆豐、華山、友聯((已更名為旺旺友聯)、中
央(友邦)等十一家,以及冠林等上百家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代理
人公司。
 
調查局表示,昨天的搜索行動以偵蒐證據為主,涉案業者可能被
移送法辦的負責人名單,仍待進一步清查臚列,務求勿枉勿縱。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四猛,在去年十月底針對花蓮冠林保險
代理人公司等公司,疑涉逃稅案進行偵查,發現由涉嫌人周淑貞
在台北縣市及花東地區所設的冠林保代公司,前後開具高達十一
億元的假發票給富邦、華南及泰安等三家產險業者。
 
昨天檢調根據對冠林等業者所偵蒐資料,擴大偵辦,並將明台等
八家國內知名產險業者列為目標,而與這八家業者往來的保紀及
保代公司,多達一百多家。辦案人員說,這宗產險業者的集體漏
稅行為,涉及層面廣泛,可以說是全面性的業界陃習。
 
檢調指出,涉案產險公司都是以支付佣金方式委請無保險代理人
或經紀人資格者招攬業務,再以錯價方式(未足額收費,然為美
化帳面仍以足額收費作帳)列帳。 

由於產險業者對無照業務員所招攬業務的此類支出,依法無法認
列為成本費用,作為扣抵稅額之用。業者因此以發票面額一五%
至一七%的價格,向依法得開具佣金或代理費發票的合格保險代
理業者購買非實際交易發票,製作假帳方式沖銷前述無法依法登
帳的佣金費用,藉以逃漏各該年度營所稅等。
 
但由於一成五到一成七的退佣,無法彌補販售發票的保紀或保代
公司所支付二五%營業稅的差額損失,業者因此多半虛設更多人
頭保紀或保代公司,透過仲介購買「薪資人頭」,目前檢調查獲
至少有六百多人,多數是原住民。
 
檢調查出,每名人頭的代價是一萬元,但保紀或保代公司所列帳
人頭薪資每名都在數十萬以上,業者利用這些假員工薪資費用,
來沖銷因販賣發票而產生的鉅額所得而逃漏營所稅。
<摘錄工商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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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1/24 11:59:45

基本上有整天亂花錢教育部的存在
我就不想繳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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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1/24 12:00:23


管那一種稅,都算是那些沒事幹的官員想出來的,反正是全民買單,和中產階層倒楣,加上大肆擴張權限分不清楚自我權限,像NCC有權罰嗎?消保官能開罰單
嗎,環保署能開罰單嘛?若是可以,那憲法要來做什麼?取締單位和開罰單位定位不清,那一些原本不應存在的單位,像NCC有它則可裁撤新聞局,有環保署則衛
生署都可免除,有消保官那更許多單位都可去除,像法官、警察...等等.而那些單位其實只能算民間公證單位而已,但政府為何容許它們的存在,說穿了,也只
是因人設職和擴張自己的權益慾望而已.而這些官員動不動就什麼下台,那不過是一種障眼法,風頭過後再敘其它要職,讓他上台不是因他專業夠嗎?為什麼一風吹
草動就動動不下台,應該不準他,且規定他何時做好才下台,並扣薪資和退休金才對得起全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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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1/24 12:23:49

寫得真好 合乎事實
賴世葆立委質詢 所得稅法總共128條 財政部行政命令四千多條 很多是三四十年前的陳舊解釋。
是太上立法院 官官相護很多不合法不合理的稅務案件 民眾投訴無門
很多稅是數萬或十幾萬 一般民眾有幾個懂稅務和法律 要經過申復 訴願再訴願 再打行政訴訟 請律師一審六萬元以上 行政訴訟一打至少十幾萬 官司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
這是重大民怨
立委監委會計師民眾大家一起關心稅務

  • 留言:
  • 仲成
  • 2010/11/24 12:36:04

台灣的民主
其實是假民主
投完票後
主人就變為僕人
現在真有以公僕自居的公務員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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