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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該萬死與廉價正義
2010/04/04 11:39:27瀏覽332|回應1|推薦0
罪該萬死與廉價正義





















子女聯合外人弒親,先打死再焚屍。酒駕撞死人逃逸,將肇事車輛送至回收場意圖湮滅證據,還打算離境一走了之。結夥入侵住宅後
由竊轉盜,再勒斃屋主。因財務糾紛到安親班潑灑汽油點火,造成兩名學童慘死。因追求飯店服務生被拒,縱火造成廿八人葬生火海。


有些發生在最近,有些是廿多年前往事。但是對被害人家屬而言,凶手「罪該萬死」,甚至「萬死不足惜」的感受,不曾消褪。基於刑法的謙抑思想,並非所有不法
行為都需要動用到國家刑罰權,也不是令人髮指的行為都會被判處死刑。


《史記‧高祖本紀》說:「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古巴比倫的漢摩拉比法典對犯身體傷害罪者,係按照「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原則
來懲處。先民的正義觀反映出共同的「應報」思想。


日韓都有死刑制度,日本定讞死囚目前共一百零九人。法務大臣千葉景子就任半年來尚未簽署執行令,她說人命關天,要謹慎考慮。南韓從一九九七年起未再執行死
刑,目前有五十七名死囚。憲法裁判所月前二度裁定,死刑不違憲。國際特赦組織公布○九年全球死刑報告,指出中共處決人犯比其他國家的總和還多。


廢死聯盟要替定讞的四十四名死刑犯聲請釋憲,並表示如果以為執行死刑就能讓受害者得到安慰,這是「太廉價的正義」。但是對許多被害者家屬來說,凶手不伏
法,別說廉價,連正義都沒了。


每當發生重大刑案,主張死刑呼聲就會提高。在罪該萬死和廉價正義間,台灣社會需要更深刻對話與討論。




【2010/04/04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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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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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的主張,中國古已有之,並非現代人權進步的人道主張
2010/04/04 12:39
死刑並非完全是以牙還牙的「應報」手段!

而且,廢除死刑的主張,中國古已有之,並非現代人權進步才有的人道主張。

尚書大傳:「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純。」,以白話文來說,就是「唐堯虞舜之時的象徴性刑罰,死刑者穿赤色去緣的衣服以代之。」

看看荀子正論篇所說:
世俗之為說者曰:「治古無肉刑而有象刑,墨黥蚤(蚤加部首忄)嬰,共艾畢,菲對屨,殺赭衣而不純,治古若是。」

以白話文來說就是:
世俗的論說有曰:「古代的治世無肉刑而有象徵性的刑罰,用墨畫代黥刑,用掛草纓代劓刑,斬刈遮膝的祭服代宮刑,穿枲麻鞋代刖刑,穿赤色去緣的衣服代死刑,古代的治世是如此。」

不過荀子反對人道的象刑,也就是反對廢除死刑。

荀子說:「‧‧‧‧,而直輕其刑,然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惡惡(憎惡惡行,或為止惡之意),且徵(懲戒)其末(未來)也。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故象刑殆非生於治古,竝(並)起於亂今也。‧‧‧‧。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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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知道應該有仁愛、同情、寬恕的心懷?然而廢除死刑,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死刑所殺的人都是罪孽深重的人,廢除死刑,不知惡的庸人,所殺的人都是無辜的人。

只有太平治世的國家,而且人民的素養良好,才夠資格侈談廢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