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一生傳奇,從乞丐一路征戰,最後成了九五之尊,其治國手段以鐵腕著稱,尤其面對貪腐更是毫不留情,祭出剝皮、抽筋、腰斬等酷刑,不過即便殺了15萬貪官,成效卻一般。反倒是清朝雍正帝,僅用2招就解決了弊端。

根據《網易》報導,朱元璋深知貪腐的危害,祭出許多酷刑,想要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徹底遏止腐敗的蔓延,但在位31年間,即便有15萬貪官人頭落地,仍無法真正杜絕各式各樣的貪腐手段。反倒是深諳治國之道的雍正帝,汲取前朝的經驗,以更為溫和有效的手段處理貪污問題。

首先是制定「火耗歸公」的稅收政策,這裡的火耗指的是散碎銀兩重新熔鑄時產生的損耗,由於這部分火耗在各地官府上繳國庫時,是不作數的,因此不少官員將歪腦筋動在這上頭。有鑑於此,雍正下令火耗也必須一併上繳歸公,並分為三份,一份用來額外補貼官員俸祿,稱為「養廉銀」;一份作為公共用途;一份用來彌補財政虧空。

雍正帝深知,官員之所以貪腐,源自於微薄的俸祿,因此推出「養廉銀」制度,官員每年根據政績表現可額外獲得「養廉銀」作為獎勵,以減少貪腐的誘惑,數額之高甚至可能超過年俸。

除此之外,雍正對貪官也祭出嚴懲不貸的政策,一旦發現貪汙,不僅要追繳全部贓款,即便贓款花光,親屬也要連帶賠償。若賠不出來,子孫就要充當軍役;再還不起,女眷只能淪為「官妓」來還債。

雍正的做法讓整個官僚體系發生180度轉變,國庫從登基時的800萬兩白銀,暴增到逾6000萬兩巨款,替乾隆留下豐厚的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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