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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3 11:55:54瀏覽1110|回應1|推薦8 | |
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慶祝建國百年辦理第一屆教育盃全國獨輪車錦標賽實施計畫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0年4月22日體委全字第1000010437號函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0年8月18日體委全字第10000214391號函 一、主 旨:為推廣獨輪車為全民運動,提升獨輪車技術水準,特舉辦第一屆教育盃全國獨 輪車錦標賽。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屏東縣議會、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 (三) 承辦單位:屏東縣體育會獨輪車委員會 (四) 協辦單位:王進士立委服務處、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 台灣電力公司、周典論服務處、潘裕隆議員服務處、潘長成議員服務處、 周碧雲議員服務處、蔣家煌議員服務處、屏東縣體育場管理所、屏東縣體育會、 屏東縣廣安國小。 三、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5-6日(星期六、日) (承辦單位提供比賽當天午餐及茶水) 四、比賽地點:屏東縣立體育場(雨天備案:屏東市仁愛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五、參加單位: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但公開組不在此限。 六、比賽項目:分成甲、乙兩組。甲組參賽資格:曾經獲得縣賽或全國賽前三名者;乙組得跨越挑戰甲組。乙組參賽資格:甲組除外。每組又分:個人花式、雙人花式、團體花式;個人前進 (一)花式項目 1.個人花式:每隊(校)限參加一人 (1)國小男子組 (2)國小女子組 (3)國中男子組 (4)國中女子組 (5)公開男子組 (6)公開女子組 2·雙人花式:每隊(校)限參加一隊 (1)國小男子組 (2)國小女子組 (3)國小男女混合組 (4)國中男子組 (5)國中女子組 (6)國中男女混合組 (7)公開男子組 (8)公開女子組 (9)公開男女混合組 3.團體組花式: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每校(單位)限參加一隊,每組(6~20人),若男女混合則參加男子組 (1)國小男子組(2)國小女子組 (3)國中男子組(4)國中女子組 (5)公開男子組(6)公開女子組 (二)競速項目 1.個人前進 (1)國小男子組 (2)國小女子組 (3)國中男子組 (4)國中女子組 (5)公開男子組 (6)公開女子組 2.個人前進 (1)國小男子組 (2)國小女子組 (3)國中男子組 (4)國中女子組 (5)公開男子組 (6)公開女子組 3.團體前進 (1)國小男子組 (2)國小女子組 (3)國中男子組 (4)國中女子組 (5)公開男子組 (6)公開女子組 七、競賽內容: (一) 個人花式指定動作 1、後退繞圈:直徑不得大於5公尺(順時鐘、逆時鐘各繞一小圈)。 2、單腳繞圈:以單腳騎繞一圈(不限大小圈)。 3、推座繞圈:向前或向後推出座位騎行一圈(不限大小圈)。 4、夾跳轉圈:以大腿夾車原地360°跳躍一圈(可以連續夾跳多次方式,但不 得用手拉跳)。 (二) 雙人花式指定動作 1、開花轉(俗稱兩人漩渦):兩人異向拉一手,做漩渦式前進二圈,後退二圈。 2、喜相逢:兩人相向拉雙手騎繞一個8字形返回原點。 3、蝶戀花:兩人拉一手,一人定車一人原地轉一圈,接一人定車,一人繞行 一圈(手不得分離)。 4、雁雙飛:兩人同向拉一手,同時單腳騎車繞行場地一圈(不限大小圈)。 (三) 團體花式指定動作 1、日月如梭(俗稱穿梭):全隊成圓形或交叉形,分兩隊去回各對穿一次。 2、激流砥柱(俗稱定點穿龍):半數隊員定車成一線,另半數s型騎繞通過一次。 3、火車過洞(俗稱拉手鑽龍):所有隊員拉手鑽洞一次。 4、花開燦爛 (俗稱N人漩窩):所有隊員拉手做漩渦式迴繞二圈。 5、禮尚往來(俗稱一字對穿):分兩隊各成一字形,直線去回各對穿一次。 6、地球自轉(俗稱拉手繞圈):所有隊員拉手成一圈,向左向右轉圈各二次。 (四) 競速項目 1、個人競速賽:前進100公尺、前進400公尺選手,皆以起跑桿輔助上車方式起跑,起 跑後掉車,則必須以自由上車方式完成賽程,選手務必著安全頭具、護膝(肘)下 場比賽(請自備),否則不得參賽。 2、團體接力賽:第1棒選手以起跑桿輔助上車方式起跑,起跑後掉車,則必須以自由上 車方式完成賽程,接力棒次自由安排,接力棒為軟管材質,選手務必著安全護具。 八、比賽時間場地與器材: (ㄧ)時間: 1、個人花式賽:以2到3分鐘為限,2分鐘時為第一信號,2分50秒時為第二信號, 不足及超過扣分。 2、雙人花式賽:同個人賽規定。 3、團體花式賽:以5至6分鐘為限,5分鐘時為第一信號,5分50秒為第二信號,不 足及超過扣分。 (二)場地: 1、花式項目: (1) 個人賽、雙人賽: 14 X 15公尺(半個籃球場大小) 。 (2)團體賽:28 X 15公尺(一個籃球場大小. )。 2、競速項目:前進100公尺-100公尺直線跑道。 前進400公尺及團體400公尺接力-400公尺操場跑道。 (三)器材:以一個輪子之腳踏車出場比賽,其材質、大小高低不拘。 九、服裝道具與音樂: (ㄧ)道具:比賽是否使用道具,參賽單位得視設計需要決定。 (二)服裝:不計分,可以穿著民俗服裝或體育服裝參賽,以所有選手統一服裝,合 身整潔大方不影響觀瞻為度。 (三)音樂:不計分,國樂或其他樂曲不限,以節奏明快熱鬧者為佳。 十、評分標準: (一)技術分---0分至70分。 (二) 藝術分---0分至30分。 (三)實施分---扣1分至扣20分﹙採扣分法﹚。 (四)技術分 + 藝術分 + 實施分 = 得分。 (五)各個裁判依以上三種分數總評其得分。 1、個人賽: (1)技術分70分 □ 難度價值40分:單一動作之難易、軌跡、位置、方向之變化、熟練、 動作幅度、穩定、速度、活力。 □ 組合難度30分:小節動作組合之難易、身體及車結合情形之技術運用。 (2)藝術分30分 □ 基本編排15分:過程緊湊順暢、技巧變化、節奏起伏。 □ 藝術特點15分:舞姿、優美自然、微笑、創意 、劇情。 (3)實施分20分: □ 小失誤一次扣0.5﹝足或道具落地﹞,大失誤扣1分﹝身體三點觸地﹞ □ 比賽中手舞姿勢未達三種,應扣3分 □ 出賽時間不足或超過,皆扣總成績1分 □ 裁判依選手其他失誤,違反規定、紀律、精神、態度一次可酌扣0.5分 2、雙人賽: (1)技術70分 □ 難度價值40分:單一動作之難易、軌跡、位置、方向之變化、熟練、 動作幅度、 穩定、速度、動力、活力。 □ 組合難度30分:小節動作組合之難易、身體及車結合情形之技術運用、 兩人牽手動作優於個別動作。 (2)藝術分30分 □ 基本編排15分:◎ 流程:緊湊順暢、技巧變化、節奏起伏。 ◎ 兩人應有良好之: 互動、默契、整齊。 □ 藝術特點15分: 舞姿、優美自然、微笑、創意性、劇情。 (3)實施分20分: □ 小失誤一次扣0.5﹝足或道具落地﹞,大失誤扣1分﹝身體三點觸地﹞。 □ 比賽中手舞姿勢未達三種,應扣3分。 □ 出賽時間不足或超過,皆扣總成績1分。 □ 裁判依選手其他失誤,違反規定、紀律、精神、態度一次可酌扣0.5分。 3、團體賽: (1)技術分70分 □ 難度價值40分:軌跡、位置、方向之變化、單一動作之難易、熟練、 動作幅度、 穩定、速度、動力、活力。 □ 組合難度30分:小節動作組合之難易、身體及車結合情形之技術運用、 隊員拉手動作優於個別動作.。 (2)藝術分30分 □ 基本編排15分:◎ 流程:緊湊順暢、技巧變化、節奏起伏。 ◎ 陣形:整齊有序多變化。 ◎ 全隊應有良好之:互動、默契、整齊。 □ 藝術特點15分: 舞姿、優美自然、微笑、創意性 、劇情。 (3)實施分20分 □ 小失誤一次扣0.5﹝足或道具落地,大失誤扣1分﹝身體三點觸地﹞。 □ 比賽中手舞姿勢未達三種,應扣3分。 □ 出賽時間不足或超過,皆扣總成績1分。 □ 裁判依選手其他失誤,違反規定、紀律、精神、態度一次可酌扣0.5分。 (四)其他規定與扣分 1、指定動作之規定: (1)ㄧ項指定動作未做,應扣2分,有做未完成者酌扣1分。 (2)每二個指定動作之間,允許有一順暢之小型連接動作不予扣分。 (3)指定動作操作之優劣,列入總體表現之評判,其內容不另列項評分。 (4)各項賽事,應將指定動作安排於該項比賽之最前時間操作完畢。 (次序可自由發揮),以利裁判之判決,未依規定者,予扣2分。 2、所有選手皆應在場上演示,不得在場邊休息。因編排之內容需要(例如取換道 具或表演上車動作)下車不得超過5秒,違者每次予扣1分。 3、團體賽出賽人數不得少於和超過報名人數(6~20人),未報名者不得上場 比賽,比賽中不得替換選手,違者以棄權論。 4、賽中如有隊員受傷,時間得予暫停再繼續比賽,如選手因傷退場而少於6人, 仍得繼續比賽不扣分。 十一、報名截止日期: 十二、報名地點: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 地址: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金龍街93號 電話:0953178566 E-MAIL:wdcmc@xui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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