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的質疑,記者問柯市長有何回應,"他今(3)日對此則平靜表示,很多事只有當事人最清楚,而故事哭一哭就要向前看,他強調歷史就讓它有個結束,讓大家往前走。"
1995年公布"228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同年成立"228事件紀念基金會",專責處理228事件補償和賠償事。
到今天20年了。
20年來,許多人致力於平反228。
但對於228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許多人始終只願意說著誇大, 扭曲, 甚或不是100%誠實的一小片段。
綠營,獨派,柯粉和專職說謊為業的人,無法忍受別人對他們一言堂的提問,只能用髒話和毀謗羞辱別人。
他們的水準也就到這裡了,實在不值得點名。
仍然沒有回答我連續3篇臉書的內容
1
當時全台灣被殺被打被強姦的,手無寸鐵的外省人,有沒有人權?
2
當時商店,機關,學校被砸被搶被燒嚴重。警察局和軍營也被劫掠,暴民有4000枝槍以上。
請問當時的國民政府該怎麼辦?
3
當暴民要求陳儀政府棄械投降,當時的政府該平亂?還是應該對暴民投降? 當時的人民,是希望國民政府平亂, 還是希望暴民控制台灣?
4
國民政府該不該偵訊,調查, 查出燒殺擄掠的真兇,將暴民真兇判刑?
5
如果有冤假錯案,政府須道歉國家賠償。
但如果被判刑的人,真的做了, 那還是冤枉嗎?
6
陳明忠老先生是我的好朋友,他在228時參加台共謝雪紅部隊,在埔里跟國民政府軍隊正面作戰, 肚皮中了一槍,被判刑10年。
他從不認為他是受難者。他認為他反對國民黨,打敗了, 被抓被關是理所當然,光榮得很。
他鄙視那些強姦外省婦女,打殺外省平民的匪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