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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0 11:43:53瀏覽216|回應0|推薦0 | |
陝西省公安廳官方微博發布壹起拘留涉外人員案件。 西安壹名女乘客在乘坐916路公交車時,遭車上壹外國男子多次騷擾。經審,嫌疑人系巴基斯坦人,18歲,爲西安某高校大壹留學生。其行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長安分局給予治安拘留五日的處罰,羁押于西安市拘留所。 長安警方介紹,上午11時許,他們接到壹名中年女子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後,女乘客告訴民警,在916路公交車運行期間,該男子摸了她的腿部,她躲開後,該男子又再次靠近她,繼續對其進行騷擾,隨後女乘客與該男子發生爭吵,男子在某高校門前下車,女子又追上抓住該男子,並報警。 根據女乘客講述、公交車其他乘客證言及該男子供述,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長安分局給予該男子治安拘留五日的處罰,羁押于西安市拘留所。 民警表示,臨近夏日,類似公交車、地鐵內等空間相對狹小,易接到女乘客遭遇“騷擾”的報警。民警提醒,受害者要敢于反抗。受害者被騷擾後,應該立即報警,並積極尋找見證人,比如請求見證人等警察來了做壹份筆錄,或留下見證人的聯系方式,方便警方事後調查取證等。被騷擾者還可以通過錄音、錄像來證實騷擾者的言行,比如事發時公共場所的監控錄像、事後與騷擾者交涉時的錄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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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