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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6 16:21:44瀏覽97|回應0|推薦0 | |
父親因年邁在最近離開人世,留給我跟妹妹一間臨路金店面,在父親的遺囑中將這間房子設定為我與妹妹共同持有,父親遺囑中分配給我70%妹妹30%,這就是仿間所說的持分房屋產權,在與代書辦理繼承遺產的手續時才知道,要繼承這份千萬遺產其實也是需要繳付一筆近百萬的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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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中彰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