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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8 16:09:04瀏覽274|回應0|推薦1 | |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18日 下午4:04.. .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林俊宏、項程鎮/台北報導〕歷年來經手法拍屋數量居全國前幾名的台北地院,昨爆發重大弊案,多名負責法拍業務的書記官,竟投資特定業者,違法集體護航、搶標後,再轉售獲取暴利!
昨天上午8時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鄧媛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站,對台北地院等處發動搜索,行動前禮貌性知會北院院長吳水木,再由北院政風人員陪同,搜索涉案書記官的辦公桌。
辦案人員隨即依涉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及刑法妨害職務上掌管文書、背信等罪,約談北院書記官林峻岳及王惠女、執達員沈士豪、退休書記官林文華,以及「老虎開發」負責人蘇益生、「華邦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陳錫安等8人,檢方訊後,林峻岳聲押禁見,王惠女、蘇益生分以20萬、10萬元交保;陳錫安、沈士豪則以5萬交保。
檢調查出,林峻岳除將自己手邊的法拍案卷資訊,洩漏給自家投資公司,還找上同事王惠女,指「有錢可賺!」請她洩漏承辦法拍案卷資訊。
另外,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承辦法拍業務時,必須先行鑑價,只要符合資格的鑑價公司,都可向北院申請,列為可委託鑑價的名單,而各股別辦理法拍業務時,會依名單排序指定鑑價公司。
但北院政風室一年前接獲檢舉,指書記官林峻岳將應平均發包的鑑價業務,集中交由特定業者承作,並收取不法利益,經行政調查後,雖查無實據而結案,仍將林調去收發室。
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林峻岳確有涉案,另一書記官林文華也涉違反北院內部規定,將鑑價業務圖利特定業者,兩人都收取賄款。檢調昨搜索林文華住處時,搜出他任內掌管的大批民事執行卷宗。此外,檢調監聽發現,涉案人員除了收賄,也接受業者招待,並疑有民事庭法官牽涉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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