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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火案一審 辜仲諒判9年
2010/10/18 13:29:16瀏覽337|回應0|推薦0

更新日期:2010/10/18 12:0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入「紅火案」,18日遭重判9年有期徒刑。對於台北地院的這項判決,辜仲諒的律師團表示遺憾與尊重,也會再上訴。至於辜仲諒本人則未出庭聽判。

辜仲諒被控主導中信海外子公司「紅火」併購兆豐金過程違反證交法等罪,最後有3047萬美元(約合台幣10億元)未入帳,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今天依違反證交法炒股罪判處7年6個月、銀行法背信罪判4年,兩罪應執行9年。全案可上訴。

辜仲諒被控民國93年政府推動二次金改時,與中信金控其他高層主導,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並指示親信在香港成立資本僅1美元的紙上「紅火」公司,在金管會核准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由紅火贖回結構債,賺得新台幣逾10億元價差,去年底遭以違反證交法、洗錢等罪起訴。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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