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那間銀行貸款好過過件率最高? 急需現金
2017/05/10 11:32:30瀏覽100|回應0|推薦0

 


立委管跟銀行貸款碧玲今20日(一)指礦業業務猶如「五大曠業」,不僅法令老舊、保護財團、欠缺罰則,還有霸王條款,甚至礦務局至今僅以組織暫行條例與礦業司合署、司長兼局長,角色易混淆錯亂。

此外,管碧玲表示,檢視經濟部掌管的礦業,可說問題叢生,她直指有「五大曠業」:組織無力、霸王條款、保護財團、欠缺罰則、法律老舊,急需錢管碧玲要求經濟部務必儘速修訂相關法令。

經濟部所屬機關皆有組織條例,唯獨礦務局迄今僅有暫行組織章程,管碧玲今3月20日(一)質詢經濟部,她指礦業司長兼礦務局長;礦業司掌理礦業政策、但礦務局常須為業者解決問題,兩者角色容易衝突,司長長期兼任局長實有不妥。

管碧玲指出,民間社團已指礦業法第31條、第47個別協商前置協商條是霸王條款,不僅如此,第53條還准海上礦業免繳礦業權費,各種礦業更能以其營業稅或礦產權利金,「照額核減」礦業權費,難怪長久以來國家礦業權費收益少得離譜;此外,業者只需使用礦區後再實施水土保持計畫,即使不遵守也無罰則可處罰。此外,礦業法第27條雖有排除可設定礦業權區域,卻處處有後門,整體而言可說相當傾向保護礦業利益。

由於目前院版礦業法修正草案僅針對原住民傳統領域之修訂,管碧玲認為難令人滿意,要求經濟部應加速檢討礦業業務及礦業法令,修補過時的法律及觀念,別讓礦業繼續成為「曠業」。

本息平均攤還法

每期償還固定的本息總額,但本金與利息所佔比例每期都不同,本金部分逐漸增加、利息部分則逐漸減少。

放款

是金融機構授信業務的其中一種,依期間的長短可分為短期授信、中期授信及長期授信,除此之外也可分為擔保授信及無擔保授信。

股票質借

當手中持有股票又有短期資金週轉的需求,可向銀行提出申請股票質押貸款,經銀行核淮後申請人持「證券存摺」向集保公司辦理質權設定完成後,銀行即可撥款。

信用評分

信用評分為衡量信用申請者違約或逾期風險所計算的一種數值。放款機構利用它對所有申請信用的消費者加以排序,決定信用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及其可貸款金額與適用利率,銀行會依申請者的年資、薪資等等做一個快速篩選,一旦分數不足,即無法申請貸款。

保單借款

保險人有資金需求時,可以用自己的保單來向保險公司質借,只要被保險人投保超過一定期間,保單就有一定的價值準備金,保戶即可提出申請保單質借。

帳戶管銀行信用貸款比較理費

銀行為節約成本所訂定,若存戶存款金額未達銀行標準,又沒有辦理銷戶,銀行就會收取帳戶管理費。一般申請貸款而辦理的帳戶,也會收取帳戶管理費。

票貼沒有工作可以貸款嗎

憑未到期票據去銀行辦理貼現,但銀行通常會接受的客票必須是公司皆為正常營運的應收票據,此種借款方式即是「調現」、「票貼」。銀行通常僅會給予票款約八成的貸款額度,並需要以客票當作副擔保品,以票到期所回收的票款,來作為還款來源。如急需運用到現金,就可拿還未到期的票據先去銀行做抵押,換取資金靈活運用。

連帶保證人

按實務上的判例,連帶保證人等同於債務人,民法中未有「連帶保證人」的規定,針對連帶及保證於民法中的相關規範有債編第四節「多數債務人」與第二十四節「保證」兩種定義。

連帶債務(即多數債務人)乃出自於民法§272條: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而保證之意義係出自於民法§739條: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但保證人尚擁有先訴抗辯權,在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以前,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民法§745)。

由於保證人尚有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保障權益,債權人針對債權保全時需先對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待無效果後,方能對保證人之財產強制執行,債權回收上需耗費不少時間。故債權人多在契約中將保證人附帶「連帶」二字,使保證人成為連帶債務人,該筆債務成為連帶債務,造成連帶保證人與主借款人負同一債務的狀況,致達成民法§272條之要件。而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民法§273),因此在法律關係上,連帶保證人等同於連帶債務人。

循環型貸款

貸款依還款方式可分為本息攤還貸款與循環型貸款,本息攤還貸款為核貸後依約定的貸款年限,按期攤還每期償還本金及利息;而循環型貸款則是指銀行核定一個額度,於額度內循環動用的貸款方式

如何恢復信用

當天急需現金!缺錢!怎麼辦 台東民間信貸

沒錢交保怎麼辦?怎麼跟銀行借錢諮詢

沒工作、領現金、無財力可以借錢嗎 桃園哪裡可以借錢

信用不好如何辦信貸 信用瑕疵辦信用卡


4D36CA6428497ED2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slr5489&aid=10237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