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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5 19:09:03瀏覽349|回應0|推薦5 | |
有了一次921大地震的捐款經驗,相信許多人到如今還是滿腔熱血,一副茫然,當每一次事件發生,當下的情境總會讓人激起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憫人胸懷,就人性弱點來說,也只有在這個時候募款效果最好,不管是政府單位或是民間團體不用伸手跟你要錢,你都會心甘情願把錢奉上. 921震災,整個台灣相信有80%的人都有捐了款,當時的數字粗估有三百二十幾億,這其中又以中央各單位及民間募款團體所募金額為多,但是這些愛心的捐輸,你知道最後都用在那裡?或是否用在那些捐款者的本意上?或根本就私飽中囊?或怠惰不用?答案恐怕顯而易見-----不知道.否則,就不會發生前幾年媒體報導的捐款五年仍未計劃動用的情事. 雖然內政部做了調查,不到30%的人知道要求開收據,僅25%的人有追蹤款項使用的情形,長此以往從中央到民間團體就是一筆爛帳,這樣的情形與發國難財何異? 愛心;人皆有之,但人終有假借他人愛心遂行自身權慾之障,耳聞友人在最大愛心慈善團體見聞,多少愛心人捐款既入了帳,這錢就已非原來愛心者的錢,如何用,用不用,用在何人身上,那就看大爺我的臉色,大家的錢已是我大爺的錢,是不是依原捐款者發心本意來用?你奈我何!素有聲名的團體尚且如此,中央單位,民間團體更不必說了! 如果你連捐這筆錢都不知道它用到哪裡?有沒有用到當初捐款的本意去?那你的愛心就有可能淪為罪惡淵藪,錢入水裡尚能生波起漣漪,這樣的捐款,無聲無息,捐與不捐何異? 歸根究底,還是濫情使然,反正政府與民間只要利用大家的愛心,錢便會如滔滔江水而來,但捐錢者不可不慎,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如果你無法管理你的捐款,不如不要捐款.用這樣的行動來要求政府及民間團體事先作好募款計劃並完成徵信程序,整個募款計劃要有清楚的募款時機,需求說明,募款經費運用,及監督機制,資訊公開管道.不管是政府或民間的單位都必須由政府立法整合避免資源濫用與誤用.如果大家有這樣的認知,任何單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只要沒有經過合乎許可的募款計劃就是不樂之捐甚至不義之捐(最後結果有可能是捐者不樂,所為不義),就不要捐.等到所募越來越少,政府難辭其咎.唯有以此為手段方能讓大家的愛心能夠細水長流與免於濫用,也讓那些怠惰的政府單位與某些民間團體少了上下其手的機會. 做個有愛心也有智慧的捐款者,如果無法管理你的捐款,真的不如不要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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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