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至十天的初春暖陽呼喚著我,連三天穿著短褲輕快出門,給它個暢快
淋漓去了。就連洗澡也瞬間轉變為一項享受,不必在冷天裡還不得不脫光光進行了。
在路上感受著自己的一顆顆細胞隨著血液加速流動漸漸甦醒,身體各部位
也靈活運作著。沿途風景再再顯示春到,平地山櫻也遍開。啊!好不容易送走了冬天,不能理解最愛季節欄上填著冬季的人,for what?不流汗嗎?
但有人拉了我一腳,隔天我又跌回寒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