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是心法:《俱舍論》卷第五稱:「名為作想」,也就是說,「名」是思想、想像、想念等的 心理活動。再看十二因緣中的「名色」二字,是指五蘊法而言,色是眾生的依報,是物質世界,名是眾生的正報,是精神世界。名是指受想行識的四蘊,色是色蘊。五蘊法所講的眾生身心的全體,名既是心法,故稱唯名,實際即是另一類型的唯心論。 「名」是有漏有為心所變境:凡是心識,都是有漏,也都是有為,小乘看到的,只止於第六意識,大乘則講心意識,詳加分析,開出第八阿賴耶識或阿陀那識。由第八識所變現的一切法,稱為唯識所變現境界,即是眾生的依報。名是詮釋表示八識所現的事事物物;分別識是名的能詮,名是分別識的所詮,而實為一體。 例如《楞伽經》卷一所講的五種法: 
名是境相的標示符號,分別是妄想心,例如以眼識來對色境,而有第六意識的分別或辨別,在如來的正智,雖亦對境起用,從根本智而起後得智,但卻不起清淨與雜染之分別的妄心。唯有在凡夫的立場,始有能詮與所詮,以及能變與所變的分別執著,復由所變境而起種種煩惱心。由於分別執著虛假的名相,而起種種妄惑。所以《楞伽經》卷四要說:「愚癡凡夫,隨名相流。」 「名」是妄想心:在《法界次第》卷上云:「心如幻炎,但有名字。」此處所講如幻如炎的「心」,即是指的虛妄心或煩惱心。心本不存在,由於妄心或煩惱心的結合與積聚,便似乎有了心的存在的感覺,所以給它標上了名字。
本文摘自法鼓文化出版「佛教入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