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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的資格 (轉載)
2010/06/30 08:43:16瀏覽335|回應0|推薦2
轉貼老同學寄來的文章。原作者是國內教育體系的官員。這樣的身份來談論敏感的職場問題,乍看之下顯然不妥。道理很簡單,這班受政府終身薪俸保障的軍公教,懂得啥民間企業職場的屁甘苦,根本不具發言資格。但仔細思考文章內容後,卻驚覺所言甚有是,頗有見地。而且作者其實在民間企業待過,不是那種不食人間煙火的公務員。小弟不以人廢言,特此張貼。

本文如下:

抱怨的資格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督學方德信

雖然喝紅了臉,你的沮喪、不平與不安,全寫在臉上了。在公司上了這麼多年班,突然一早上進公司,總務就發個紙箱給你,還站在一旁盯著你收拾東西,連電腦也不許開,收拾好了就走人。事情過了個把月,你還是氣憤難消。你說看到昨晚的電視新聞,上千名失業勞工聚在勞委會抗議,要求政府對於企業裁員與失業率升高,提出對策,你說你也真想去抗議。

說來也巧,昨天中午我公出時走延平北路,正好經過勞委會,也曾停下來瞭解了一下抗議的訴求,所以對於他們抗議的原由,我能理解。但當你說你也真想去抗議,我就有些話想對你說說。

你我曾在券商共事,長期研究過許多上市公司的營運,也讀過許多相同的資料,你應該還記得,許多統計資料都顯示,有七成以上的公司,開業之後撐不到三年。剩下的一半也會在後來的兩年中陸續結束,能夠持續經營超過十五年以上的公司,不到百分之三,十五年以上的,更是不到百分之一。照這樣來算,如果我們都從二十五歲左右進入職場,六十五歲退休,四十年的時間裡,想要一直待在同一家公司,並不是一個很切實際的期待,對嗎?比較實際的情況應該是,我們會經常因為公司「前途無亮」自行跳槽,也常會因為公司無法再經營下去而不得不離開,對嗎?

其實你們公司的情況,半年多前就有跡象了,老闆經營的方向不對,你也曾抱怨了半天。我還記得那時我們聊過,我問你怎麼不另謀高就,你說你試了,但是談來談去,發現薪資都沒有現職高。我講了一句很刺耳的話,你還記得嗎?我說,別抱怨他了,雖然他是個不善經營的人,但至少他付給你的薪資,已經超過你的「市價」了。

其實當時我應該再提醒你:「有這種現象,表示你應該趕快在自已身上多下點工夫了。你的競爭條件已經在衰退當中,繼續這樣下去,保不住工作只是遲早的事。」我疏忽了這點,我向你抱歉。

曾經和一位創業成功的朋友有過一席印象深刻的談話。那已是四、五年前的事。他長我十來歲,在成功前曾經有過兩次事業失敗的經驗,負債累累。捫心自問,若我是他,恐怕再也沒有勇氣嚐試了。但他還是不肯放棄。第三次,他成功了。那日與他共餐,已是他創業成功的第五個年頭。他說前四年的獲利都用來還了債,現在才算稍微賺了點錢。我舉杯表示佩服,他卻按住我將到口的杯子,問了我一個問題:「如果你上班的公司經營不善,快要倒,你會有什麼打算?」

想都沒想,我說當然馬上開始找下一個工作,還開玩笑的問他公司裡還缺不缺人。

聽了我的回答,他意味深長的笑著看了我一會,才開口說:「這半年來,我到處問人這個問題,我打算問滿一百個,你是第八十六個,大家答案都大同小異。從來沒有一個人說他會去告訴老闆,別擔心,他會用全部家當陪老闆拚到底。」他說,失敗過兩次,他想通了這個道理:「船沉了,和船一起沉的總是船長,水手都帶著剩餘的糧食、飲水,搭救生艇走了。」所以這次他的學到了教訓,績效好,該加薪就加,該發獎金就發,但績效不好,該減薪、該裁撤,他一定公事公辦,不會拘泥員工的年資或彼此的感情。因為,「如果感情用事,顧慮那些該裁該減薪的人會不舒服,而不處理,就反而會造成表現好的人更不舒服,他們會離開,最後留下來那些原本就該砍掉的人,公司很快就不可挽救。這不只是控制成本的問題,而且能避免人才流失。」言下之意,他反省過,這方面處理不當,是他過去失敗的原因。

從那天開始,我再也不曾認為公司有持續雇用我的義務,因為我的確沒有陪老板沉船的打算。除了上班時間仍舊做好我職掌的工作,我也在自己身上下了一些工夫,做好隨時隨地可以離開的準備,不論主動或被動。還記得你曾經笑過我習慣到處面試去探行情嗎?就是因為與他那一席話。我覺得勞雇之間的關係是一種「條件式」的關係,當維持關係的條件不存在,雙方都有解除關係的權力。

我們都曾幾度跳槽,在「開除」老闆的當下,也都蠻絕情的,不是嗎?我們若指望在一家公司上一輩子的班,那得保證老闆永遠喜歡我們,我們也永遠喜歡老闆,再加上他公司永遠不會倒、能賺錢,還要我們的價值永遠不會被取代。少了上述任何一個條件,都不可能,你覺得這種情形會常見嗎?

我不是在幫資方講話。我知道有些資方是故意惡性倒閉,自己乘救生艇帶走補給,讓員工和相關往來業者跟船一起沉。不過絕大多數的創業者都希望創業能夠成功,如此一來,不但自己有好日子過,還可以提供許多穩定的就業機會,養活好幾家人,甚至像王永慶,養活的是數萬個家庭的幾十萬人。

創業者投入資金、時間,還有比員工更多的勞心勞力,同時承擔著因為營運能力不足、判斷不正確、被倒帳、景氣反轉等無時不刻都存在的失敗風險。失敗的結果,常常是背負沉重的債務,從此一輩子翻不了身。平均每當一人創業成功,就有九個人失敗,而這些成功的人,平均都先失敗過兩次。連王永慶在創業早期也失敗過。這些資料,你也都讀過,不是嗎?

相對而言,受雇者得到一個職位,只要每天早上按時去上班,做好指定的工作,按時下班,每個月時間到了就有一份薪水可領來養家活口,如果外面找得到薪水更高、福利更好、前途更光明的工作,通常會遞出辭呈離去。而如果找到的工作薪水更低,就表示在現職上已經「超額獲利」。若是公司經營失敗,除了拿不到的薪水,沒有其他的風險。在這樣的相對關係下,我們身為職員、勞工,有什麼資格抱怨老闆為了能夠繼續營運下去而裁員?至少還發給了你離職金,沒有等到薪水發不出來再落跑。而且,他總還留了人下來,我們該不該想一想,為什麼走路的是我們?

曾經聽過一個很詼諧的老頭說他平生最看不起的,是下了班就罵老闆,隔天又繼續去上班的人。他說,若有本事找更好的工作,不用抱怨,走就是了。如果沒有這個本事,那就根本沒有抱怨的資格。

我真的不是在幫資方講話。只是這一個多月來,幾次聽你埋天怨地,我希望你也想一想自己是否真的完全沒有責任。你開啟了你的求職網頁,寄出了許多履歷,得到幾次面試的機會,但條件都不如你原來的工作。面對這樣的情況,你除了找我訴訴苦,有沒有想過外在的環境變了,你的心態也該調整?

現在的就業市場,是一個硝煙密佈、屍橫遍野、血流成河的殺戳戰場。你覺得已經彈盡援絕,這時候的你,該做的不是到處去嚷嚷著戰爭的不公平,這件事大家都很清楚。但仗還是要打下去,而且最慘烈的時候還沒來,你若決定把時間和精力花在抗議上,我會尊重你,但請恕我直言,那不是你現在該做的事。你所應該做的事情,是遍尋你的身上、四周,找出任何還能使用的武器,哪怕原本用的是機關槍,現在只剩一把美工刀,但只要先守住一個小小的方寸,別被打掛,你就能繼續在戰場上存活,就有殺出重圍,看到戰爭結束的機會。

而且,不論將來的結果如何,你一定要記得現在這個經驗:永遠要不停止成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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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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