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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4 19:30:10瀏覽288|回應0|推薦2 | |
今天是刺激的一天,早上跟著明良大哥一起去跑分局,下午回到報社寫稿,才剛要寫最後一段,肇君大哥隨即打來一通電話,請求明良大哥至地檢支援 職棒球員涉嫌打放水球一事。 我偷聽到後,立刻請求明良大哥讓我跟,特派也很樂意,希望我可以前去幫忙堵人或是顧現場,就這樣騎著機車衝阿!到了地檢。 實習快一個月了,就今天最興奮,可以跑大新聞的感覺真好,會滿腔熱血沸騰,不由自主地就是想要很接近整起事件,聯合報三人是第一個到現場的團隊,之後陸續來了其他報社及電視台,甚至連SNG車都開來,如此浩大的陣仗今天是頭次遇到。 一邊幫忙留意是否有球員交保,一邊聽其他記者對話,來到現場前根本毫無頭緒,但不久之後便能掌握整件事的輪廓,認為自己有進步,也可以幫到忙幫忙聽一些進展,或是幫忙堵人。 就這樣陪著兩位大哥在現場守到快12點,最後明良大哥擔心我的安全,便叫我先回家,但其實我精神超好,連相機都拿在手上了,好想留下來看是否會有新的進展。但我最後還是回家了,因我越晚回家他們會越擔心,要顧現場已經很耗精神了,不應該再加重他們的負擔。 這時候只能無奈的大喊:為什麼我只是個實習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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