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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3 11:46:42瀏覽1326|回應0|推薦0 | |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北市國高中開放校園體育館供社區民眾租用,但部分學校的收費卻遠比北市各區運動中心貴,北市議員潘懷宗表示,北市教育局訂出收費基準表,但有的學校竟然訂出天價收費標準,除了場地費,還加收照明費、空調費,「租兩個小時打籃球,要收6000元,是搶錢嗎?」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在市議會答詢時坦承,各校收費標準與規定確實有檢討需要,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原有的基準,並未納入空調費用,因電費調漲,教育局將一併檢討。
潘懷宗向台北市教育局調閱各國高中體育館租借辦法發現,60所國高中,有49所開放租借,但租借籃球場給民眾使用的費用價格不一,且價差極大,各校收費從最低2小時1100元到最高1小時3000元都有,其中有超過一半都是超收。
潘懷宗指出,依據台北市政府所訂定的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收費標準是依實際坪數大小,分為6級收費,費用分別是800元到2750元不等,最多不可超過10%,但以最低收費的坪數來算,有些學校竟然超收逾5倍,要價6000元,擺明是不想外租。
文章轉載自 自由時報102.06.01 A1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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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