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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9 13:55:46瀏覽2001|回應1|推薦4 | |
一、目 的:為國小熱愛繪畫之學齡兒童,提供一個盡情揮灑的舞台,並藉由此次的比賽來引導小朋友於課餘時間,走至戶外接觸大自然,鼓勵從事有益身心的正當休閒活動及增進親子間關係。本活動為公益性質,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主辦單位:台北市忠誠扶輪社、新馨社會關懷協會、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服務處 三、比賽時間:104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 四、比賽地點:士林福林路官邸花園 五、參賽對象:台北市、新北市各國民小學在學學生,分國小一、二、三低年級組,四、五、六高年級組,名額各組各一百五十人(含現場報名),額滿為止。 六、繪畫主題:以自然景觀做為寫生的題材自由創作。 七、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4月8日止填妥報名表逕寄或傳真至潘懷宗議員服務處(地址: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10號,電話:2834-8959, 傳真:2832-1285)。報名表格請向學校或潘懷宗議員服務處、忠誠扶輪社(電話:2531-3922,傳真:2511-4979)索取或至台北市議會議員潘懷宗官網 http://ppt.cc/iPSU 下載。個別報名或團體報名均可。 八、參賽辦法:(一)參賽同學請於上午8時30分至8時50分辦理報到並領取畫紙(八開畫紙),未辦理報到將喪失比賽資格。 (二)參加團體報名者,請於報到時由團體指定一人統一辦理報到,請勿個別報到。以免產生作業混亂。 (三)參賽者須詳實填寫畫紙背面表格資料,以方便通知領獎,未填寫者無法參賽。。 (四)請自備畫具等必須工具,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為八開畫紙格式,繪畫用具不限,未蓋主辦單位戳記不列入評審,參賽者須在比賽場地內自行創作。 (五)於報到完後開始繪畫,11:30前交卷,逾時交卷不受理,帶隊老師及家長不得協助作畫,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請家長協助。以維持比賽場地秩序、公平性及參賽者榮譽心。 (六)得獎作品除公開張貼於潘懷宗議員服務處外,亦會公佈在潘懷宗議員城邦部落格,網址: http://blog.udn.com/apan710。 九、評審標準:(一)內容、創意占百分之四十。 (二)構圖占百分之三十。 (三)色彩占百分之二十。 (四)字體占百分之十。 十 、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評審人員依公平公開之原則負責評審。 十一、領獎辦法:1.特優及優等獎將於比賽日後兩個月內,於忠誠扶輪社例會中進行 頒獎,詳細頒獎日期時間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邀請得獎人 及其家長或老師共同出席領獎。 2.佳作由潘懷宗議員服務處電話通知至服務處領獎。 3.得獎者會以電話通知,未通知者即表示未得獎,也可來電詢問是 否得獎。 十二、得獎名額及獎勵:分低年級組及高年級組,每組均產生 特優一名 各頒發獎學金 6,000 元及獎盃乙座。 優等二名 各頒發獎學金 3,000 元及獎狀乙面。 佳作五名 各頒發獎學金 1,000 元及獎狀乙面。 十三、凡參加比賽之同學由主辦單位頒發參加獎紀念品每人乙份。(事先報名者每人一份,現場報名者送完為止) 十四、附註: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均屬於創作者本身,待頒獎儀式結束後全數發還給參賽人員,但主辦單位有權作社團宣傳及其他文宣使用,未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不予發回。 十五、如遇颱風來襲時比賽順延,比賽日期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雨天照常舉行(未電話通知改期則照常舉行),以主辦單位公佈為準,請於上班時間來電主辦單位02-2834-8959詢問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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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