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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5 08:59:16瀏覽141|回應0|推薦0 | |
學童上學,車輛橫衝直撞,危害行人安全,該負責整飭取締的是交通警察,可是在台灣卻被乎巄成教師要負責交通安全,交通警察卻在旁邊納涼!請問民眾怕紅單還是導護哨音? 學童營養午餐應是政府照顧國民的責任,政府應設營養師以人盡其才,專負其責,卻忽巄教師要負責監廚工作,好像老師不做就是不敬業。 以前國家窮,所以深入民間的教師必須身兼教師、社工、心理師、營養師、建築師、交通警察等無所不包的工作,這沒話講,因為必須共體時艱。但現在國普考等國家考試都有在進用各類工作的人才,教師的角色難道就不能單純化嗎? 筆者朋友在美國定居,趕時間送小孩上學,沒到上學開門時間,只能窩在校門口等。小孩吵鬧上學遲到,父母被叫到校長室受教為何上學遲到?這就是權責分明。在台灣如果老師隨意送小孩到校長室,準被批教學輔導不力,但忘記此舉才有辦法避免教師管教過當,師生不必站在衝突第一線。 孩子送到學校是要受教,學生有問題應該是家長到學校校長室接受各項專業調教,現在卻變成教育部自棄修改教師法的責任,找兩個與教師利益衝突的第三者訂立侵犯私領域卸除責任的工作守則,這不僅是可笑,更可說是沒肩膀! 我們都在為孩子好,親師溝通不是靠電話就能解決,教師也不是萬能,家長如果真想顧好孩子,應該爭取參加家長日不扣薪的親師法,親師應該聯手督促政府妥慎立法、善用預算建立更人盡其才的教育環境,不要中了教育部一桃殺三士的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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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