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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8/17 08:43:03瀏覽347|回應0|推薦1 | |
| 香港驗出4種指甲油含致癌物 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今天公布的測試結果發現,市面銷售的4款指甲油樣本含致癌物質甲醇或苯,更有樣本含甲醇超標近20倍。 消委會首次檢測市面的42款指甲油及底油樣本,每樽售價由港幣5元至最高180元,測試項目包括重金屬鉛、水銀和砷,鄰苯二甲酸酯類及有機化合物。 測試結果發現,有4個指甲油樣本含有禁止用作化妝品的致癌物質甲醇或苯;其中一樣本同時發現含有毒甲醇,含量超出中國大陸標準上限近20倍。 另一款樣本檢出含有一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學物質DEHP,在大陸及歐洲的化妝品標準規範中,都禁止將DEHP應用在化妝品中。 消委會指出,指甲油可能含有潛在有害成份,消費者應恰當地使用指甲油,避免不必要的健康風險。消委會呼籲製造商及供應商清楚標示產品成份及警告字句。 新聞來源:中央商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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