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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2 16:01:07瀏覽1045|回應0|推薦0 | ||||||||||||||||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工作及學習環境,同時發揚本校「博愛」之創校宗旨,「關懷、感恩、智慧」之辦學理念,以及積極推廣創意教學之作為,特舉辦此一比賽,以期許青年學子運用活潑創意的形式,藝術創作的手法來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內涵與精神,以潛移默化人心,喚起社會大眾關切此一課題,以建構互尊互重、互信互助之友善校園,以及和諧溫馨、文明進步之社會。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二、參選資格 (一)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均可參賽。 (二) 參賽作品需為個人創作,每人限參賽一件作品。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勵獎狀。 1、 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者。 2、 曾於國內外展覽或比賽獲獎之作品(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 賽並同時獲獎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3、 違反本辦法之規定者。 三、徵件主題: (一) 以正向積極之思維與態度,推廣性別平等之理念。 (二) 以海報形式、創意手法傳達性別間互尊互重、互助扶持、共存共榮之態度、作為與精神內涵,以發揚友善校園、和諧社會之願景。 四、送件作品規格: 作品完成尺寸以 4 開為標準,不需 裝框裱褙。 ※ .送件須知: 1. 可親自送件及郵寄送件,郵寄送件者請附上收據之回郵信封。 2. 作品自行包裝寄件,請勿摺疊,若有浮貼之處請妥善處理。 3. 作品標籤需工整清晰.並請作者自行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以利登記。 4. 採貨運、郵寄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擔。 5.收件截止日期:至 97年10月24 日 (星期五)下午4時30分止,逾時一律不予受理( 以郵戳為憑 )。 五、展出日期地點: 日期: 97年 11月03 日 (星期一 )至 11月14 日(星期五)中午。 地點: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藝文展覽室。 六、獎勵: (一)第一名:一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之等值禮券,獎狀壹紙。 (二)第二名: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之等值禮券,獎狀壹紙。 (三)第三名: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之等值禮券,獎狀壹紙。 (四)佳作:五名,獎金新台幣一仟元整之等值禮券,獎狀壹紙。 ※若作品未臻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七、作品收、退件時間/地點:
八、其他事項: (一) 獲獎作品留存本校收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所有。 (二) 著作人同意本校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公開展示權。 (三) 本校於作品寄達日起至展覽結束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本身結構不良或天災等不可抗力情事而遭損壞者,不在此限。 (四) 辦法請上本校網站(http://www.hsc.edu.tw/hsc/index.asp)下載。 (五)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佈之。 有興趣之同學,歡迎親洽 諮輔組 陳悅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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