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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詐騙的,真的來敲門!
2010/02/10 01:14:54瀏覽1943|回應10|推薦86

引用文章列為被告,這一次是真的!

愚昧之所以愚昧,是因為錢已經匯了嘛!愚昧遇上了奸詐,因為氣不過才提告。但是所氣非人,被誰詐了都不知道,也是好笑。但有人這麼相信網路上的一切,也是單純!弟弟也是很相信網路,想下載個海角七億,卻都是下載到A片。一次被騙就足夠笑話好幾天,還好幾次!弟弟也是天真!

 

後來真的是刑事傳票,且真的是用寄的,愚昧的沒有騙我。『哈哈』!沒有騙我,我還要感謝他呀!但這張傳票是有出生年月日,卻沒有身分證字號,且還寄平信的。雖然已經做過筆錄,但還是有可能是詐騙的!

 

又去警局找管區主管確認,165的回應雖然好笑,但警局確實離家近!但這位主管的態度,連他都說傳票是應該寄掛號的,連他都看不清那張傳票是真是假!因為看過的傳票都是紅的,為什麼我這張是綠色的。管區主管還要我打電話去問,真是個好建議?照傳票上的電話打去,不是正中了詐騙的計了!

 

綠色傳票,應該跟高雄是綠色執政無關吧!難道又是愚昧的想整我,就是不相信有人會愚昧到相信網路上的一切。我又錯了,愚昧的沒這麼聰明!所以又再一次多方查證,電話中跟法警核對案號無誤。我還想直接跟檢察官通電話呢,但於法不行!好大膽的要求喔!還是想掙扎,但這次真的不是詐騙的!

 

又搭了一次台鐵,找法警報到,等了一些時間,進去又出來,法警還怕我逃了的追過來問我『要去哪裡?』這我只是想上廁所又找不到廁所,需要這麼緊張嗎?跟扁嫂在同一天出庭,比較案子大小,讓人不昏也想裝昏!旁邊還有斷手斷腳的也要來出庭,所以為什麼扁嫂還可以請假不來呢!案子不夠大,所以不能裝昏!

 

第一次想癱瘓了警網,還第一次上了法庭!還好法官長得像Andy6!前一個案子三方對質,還耗很久的。而我的案子不到五分鐘就結束了,也太快了吧!一句話就了結,『我從來沒有在網路上拍賣過任何東西』!

 

一趟下來,不到五分鐘!只好要求庭上,『我可以看筆錄內容嗎』?至少撐滿十分鐘吧!要死不死,還被我發現書記官打錯字!這種案子太常見了,所以挑到錯字才沒事!書記官也是根據法官給的資訊打的字,所以書記官打錯字,法官就沒有瑕疵嗎!我是又想癱瘓法庭吧!

 

這一回是法官要等書記官打好字,我自己再從我面前的印表機抽出熱騰騰印好的蓋上手印。還真自助呢?第一次上法庭,也不可怕,是法警比較怕我把他們的護攔撐壞了!還要我站直!

 

當被告,是檢察官要證明是我犯的罪,而不是我要證明自己沒有犯罪!一般人都不了解『罪刑法定主義』,每個人都問我『要怎麼證明自己無罪』。要證明自己沒有犯罪,是美國的法律!以前在學校還虛擬過一場法庭戲,成績還很優異的,老師要做成光碟當教材。沒想到真有用到的時候,法官的衣服還是我做的呢!

 

法律沒什麼好怕的!就怕不懂自己的權益!難怪政治人物常常告來告去的,也沒人再怕的!

 

最後判決,因為證據無法證明是我犯的罪,所以無罪!匯款的人頭帳號在大陸,還好我也沒有那個七大奇景的銀行戶頭!判決書上還寫我堅決否認,其實否認是真的,但我沒有很堅決耶!本來就沒有犯罪,何來堅決否認!但法律之事就是要很堅決!不就有人堅決不認罪,所以被押的破記錄。

 

這種網路詐欺案件不勝枚舉,為了八千多告人又少之又少。我還希望跟愚昧的來個當面對質呢?可惜兩次都不見愚昧的!連朋友都想知道愚昧的到底長怎樣?『哈哈』!也許他已經知道自己的愚昧,還是不要出來被人笑死吧!否則怎麼會在高雄告人,就是不要被鄉親父老知道!可能在他的同伴圈,早就被笑死了!

 

寄平信應該是希望,如果寄丟了,法院就不用加班處理了。誰知道我們的郵政系統還比警網系統好,我還很認真的按時出庭!從沒有如此希望,詐騙的真的來敲門!

 

案子很平凡,就是很麻煩而已!愚昧的就是為了這個痛快的麻煩,而告了我!如果不是愚昧的,可能還沒有機會到高雄去觀光呢!處理這麼平凡的案件,法官比我還想知道原告是誰吧!別人在處理扁嫂,而他卻是在處理這個鳥案件!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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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melin&aid=376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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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事
2010/02/19 17:27
很麻煩的鳥事   你好像還很開心的樣子   佩服佩服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2-21 01:34 回覆:
遇到了  不然能怎樣  是愚昧的比較可憐  做了鳥事還不知道

雪人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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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票可以用平信寄?
2010/02/15 11:06

這樣,我可以賴皮說沒收到而拒絕出庭呀!

新年快樂,恭喜你"堅決否認"有效"!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2-18 16:46 回覆:

不出庭  就是默認了   其實默不默認也沒差  因為證據不足

只是  被告的   總會擔心   不出庭就是默認  


未央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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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七億=A片?
2010/02/14 02:11
泥素要說:原來海角七億是............?????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2-18 16:49 回覆:

是有一些人明明是A片  卻用海角七億的檔名   騙別人上當

自己長針眼不夠癮  也要別人一起長   才過癮

這些人  也是圖一個別人那麼容易被騙的痛快


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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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
2010/02/12 16:38

總覺得經過這事後,在寬心心中本來就很厲害的您變得更厲害了!

該怎麼說呢?.....就是明明是件很煩人的事,您卻還是能這樣幽默的記下來!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2-18 16:52 回覆:

哈哈   人家是見笑當生氣  我是生氣轉好笑

也許   哪一天真的犯了法   我就笑不出來了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現在就算真的檢察官來  也不會騙到我


yvonne2111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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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啦
2010/02/12 00:14

我是想知道到底他告ㄌ你之後...

法官怎麼對他? 又有幫他找出騙他的人嗎?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2-18 16:59 回覆:

幫他找出騙他的人?  我們的司法系統有這麼多管閒事嗎

想想我這一件案件   也搞了將近一年的時間

還有推積的陳年案件還沒處理   法院沒這麼閒吧

這除非  對方又上訴   對方又有新證據

哈哈  想告人就要拿出證據才告得成

想當初  警察說對方手上有我犯案的證據  害我嚇一跳  

害我以為也許我真做了   但我怎麼不記得  

證據不足的證據   也可以當證據   所以警察永遠只能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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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010/02/12 00:11

光跑法院開庭這項就很煩~

勞民傷財判定無罪 - 車馬費也該補貼。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2-18 17:00 回覆:

我也覺得   我的車馬費是不是被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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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詐騙的
2010/02/11 15:50

如果是詐騙的  就一笑置之

不是詐騙的   只好真的到案了

這個時候   詐騙的真讓人期待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2-18 17:01 回覆:
騙來騙去  總會遇到一次真的

yvonne2111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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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想知道
2010/02/10 22:53
現在到底怎樣了? 怎麼判呢?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2-11 00:21 回覆:

不是說了  無法證明是我犯的罪嗎  所以無法判我有罪


tracy's sho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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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老遠是去拆檢察官的台吧
2010/02/10 14:23

看看檢察官如何定你的罪

不過因為你的"堅決"還是替他解了圍

你也夠鎮靜

還能看出判決書上的錯字

要我的話

"沒罪"就畫押了吧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2-11 00:25 回覆:

哈哈  檢察官在處理我的案件時  還有想睡覺的嫌疑

那個特別費筆錄都有可能被做假了  當然要仔細看

本來就乏善可陳  硬是被打出那些筆錄內容   還打錯

警察也被我發現打錯字   哈哈  真的太平凡的案件了


mi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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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0 06:15

為了幾分鐘的開庭

從台北到高雄

真是不划算

傳票連警察都認不出真假

也真是苦了台灣小小老百姓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2-11 00:28 回覆:

不過  警察還是有教我  當然不是照傳票上的電話打去   先查104

哈哈   警察都有受過防詐騙訓練的   但還要我們自己處理   也太要警察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