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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6 00:20:22瀏覽1845|回應11|推薦89 | |
引用文章列為被告,這一次是真的! 管區想吃案,又不敢吃;是因為我們家是登記有案的!曾經到警局報案,管區的不理,連筆錄都不屑幫我們做,態度還超敷衍的,所以只好告到刑事局去。 之後,管區的態度180度的轉變,畢恭畢敬的用警車來接我們去警局!才知道原來刑事局比管區大!管區的可能不知道我們會告到刑事局去!管區的只能唬唬無知的人吧!小案子不用報,那還要管區做什麼? 我們只是跟刑事局說,如果管區不理我們,可以跟刑事局報案嗎?拐著彎分明是想告有人吃案!如果刑事局也不理我們,就決定告到警政署了!但我們的刑事局,態度很積極,又有效率,說幫我們聯絡,才掛掉電話不到五分鐘,人馬上就來了! 做筆錄時,連局長都出面了,還特別的客套問候。第一次找刑事局,原來刑事局這麼有力呀!也原來是局長在旁邊,管區才不敢敷衍!做完筆錄,管區還問我們『要不要看筆錄』?『當然要』!弟弟字字計較的從頭看到尾,所以想攤平警網的,其實是弟弟。自己權益的事,就是不能敷衍。 後來因為找不到我們要告的人,管區的又來找我們,問我們『要不要考慮撤案』!我只是問,『為什麼要我們撤案』?『對方連歉意的表示都沒有,後續還打電話來恐嚇』?話還沒說完,管區的,就不敢再囉嗦了!是怕我們又找刑事局嗎?『哈哈』! 我話還沒說完的是,我還想再告對方加重…!但看管區的到底是怕我,還是怕我再報案的樣子,還是算了吧!連一個小俗辣都抓不到,還是別為難他們吧! 我的態度還算好的,後來轉述給媽媽、弟弟,媽媽都說要找縣長了!媽媽雖然是不識很多字的歐巴桑,也是不好惹的!弟弟真的會再找刑事局!因為當初刑事局說,如果他們再這樣,一定要告訴刑事局! 因為天殺的愚昧,所以第一次打165,也第一次打了110。原來要找網路警察,就打110。110又叫我找管區的,再找管區,管區的已經不敢怠慢了。我還以為管區的會記恨呢,管區沒有記恨,是記住我們家不能怠慢!誰說官官會相護,是管區怕局長,局長怕刑事局! 管區的也是叫我去一趟高雄,說『又不是去了就要被關』,畢竟我的身份被盜用是真的!管區的雖然曾經敷衍,讓人不相信警察的專業,但這回說的話還真理性。是我想任性,所以考考管區的,網路警察怎麼找?管區的說『不知道』!換我想『嘻嘻』了!如果再怠慢,我可能會扯出誰Delay的事!『嘿嘿嘿』!那局長可能又要出面了! 平常我們麻煩管區的地方又不多,所以怎麼可以敷衍呢?是媽媽比較常找管區的麻煩,什麼騎車亂闖紅燈,警察開單還要被媽媽罵!放過這一次,下次還再犯!害警察都不敢提,媽媽是無照駕駛的事!管區不記恨,真是天佑我們家!媽媽卻一直記著,曾經報抓電玩,管區卻不理她的事!警察就怕刁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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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