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那些男生都是發春期的雄貓,滿腦子的性幻想。
《聖女學院本傳-明懷萱傳奇》(Ch1.5)
「……,年齡十七歲又八個月,心理發育早熟;情竇未開、排斥異性,須加強教育。缺乏父愛、明顯戀父情結、偏愛與成年男人相處,須加強排解。同齡兩性關係青澀,無視同齡男性,須加強輔導。……」
照理說,父親狠心棄我們母女而去,我應該不會原諒他的惡行,但在我的內心深處,卻不曾真正恨過他,甚至覺得我懂他,還有某種程度的體諒他。
這種矛盾一度造成我的困擾,直到母親過世後,我才體會出其中的癥結。
其實,人生有太多的「不為」,是出於「不能」,二者不可混為一談。
我「不為」救治母親免於病痛,將是我畢生的遺憾;但即使我以身代之,也同樣「不能」扭轉命運!我的「不為」,實是受到我的「不能」所限,
父親的遺棄,和母親的病逝,都是如此!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苛責父親呢?
原來,「體諒」和「原諒」是可以分開看待的!父親「不為」照養家庭的責任,所造成的傷害無法彌補,我身為直接受害者,絕不可能去原諒他。但他「不能」扮演好丈夫與父親的角色,卻有其不得已的情勢,我倒可以體諒他的苦衷。
父親是該被女人寵愛的,無論是相貌、才華、內涵和財富,他都值得被愛。但愈沈溺在女人的寵愛中,他就愈變得柔弱依賴,由保護者的角色,變成被保護者。
一旦變故發生,父親根本無力面對。他在順境時可以兼顧,逆境時只有做出選擇,這般的行為自然發生,完全無須其他的藉口!
我甚至想過,造成如此結果不只是父親的錯,母親同樣有錯!如果她能及早察覺這種處境,就不致於甘冒放任父親的風險,最後落得如此下場!
所謂的「戀父情結」,根本就言過其實!我絕不會像母親般依附男人,只是更懂得善用自己所擁有的優勢,讓男人為我所用吧!
我很早就明白自己的處境,一位家境清寒的美少女,最能喚起他人的關愛,尤其是年長的男性。這是大男人的通病,卻是小女子的利器!我又何樂而不為呢?
讀初中開始,男性的師長們就對我特別關愛,不只在課業上給予方便,偶而還會贊助家中的經濟。我頂著品學兼優的光環,不必賣弄姿色,也無須有肌膚之親,那些師長就會主動地付出,甚至不求絲毫的回報。
這和「援交」截然不同,那些男性師長們的關愛並無慾求,只有精神上的遐思而已。他們享受著幫助美少女的成就感,我則提供他們施捨的機會。
認真說來,「施」與「受」之間,根本是兩不相欠!
何況,女性師長們也會適時幫助我,難道她們有著「同性戀情結」嗎?佛洛依德的「性心理論」,在此派不上用場;馬斯洛的「人本論」,或許還有點幫助吧!
那些同齡的男生對我何用呢?課業方面,我始終保持著前三名的成績,中英語文能力更是優異。才藝方面,我是演講辯論賽的高手,還具有能歌善舞的表演天份。他們既然無法提供我任何幫助,我又何必在意他們呢?
坦白說,那些男生都是發春期的雄貓,滿腦子的性幻想,他們圍繞在我身邊打轉,只是迷戀我的身體,想滿足他們下半身的需求罷了!
雖然我也曾編織自己的愛情夢想,甚至將自己化身為電影中的女主角,暗暗品味箇中滋味。但我並沒有那種心思和閒情,去經營一份無意義的稚愛;我更不想只為青春本能的驅使,讓自己陷入性愛不分的混亂中。
「……,家境不佳、有自卑情結,宜適度開導。自尊心盛、防衛機制強、自我要求高;追求效率、急欲達成目標,自我壓力過大,宜適度舒緩。物欲不高、重視精神、具心理潔癖,有失衡之虞;獨立思考、自行其事,須適度指引。……」
這是個現實的社會,父親失敗後留下不少債務,親友們見到我們母女,都避之惟恐不及。父親落魄並遠避海外後,婆家十分不諒解母親,認為是她拖累了他,祖父母更斷絕與我們的關係;娘家親戚也疏遠已久,在此情況下,更無顏面往來。
突然間,我們母女變得無親無故,是一無所有的孤立者了。
既然生活沒有任何依靠,我們只好牢牢抓住僅存的自尊心,讓它成為唯一的支撐,然後咬緊牙根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
母親雖然識人不明,心志卻很堅毅,她秉持「無求品自高」的信念,寧可靠自己、不願靠別人,否則錢債易了,情債難償。即使在貧病交加的情況下,她仍訓練我堅強自立,不可有求於人。她一向慈愛,對此卻十分堅持。
我能體會母親的心態,她曾將終身倚靠父親,像女蘿攀附樹木而生,但樹倒後女蘿也活不了。求人不如求己!她自己遭到遺棄的命運,不願女兒再受到如此折磨。
但是,我並不完全認同母親的看法,一個人該堅強自立沒有錯,不求於人未必有理。我寧願堅守「求我所該求、得我所應得、報我所當報」的原則,憑著自己的條件和能力,大可和其他人有來有往,卻互不相欠!(待續)
《作者/湯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