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勞工多了選擇,未必不好?
2008/08/11 10:34:18瀏覽772|回應1|推薦0

未必不好?﹗但好在那裏?

本來強制退休可以讓人力正常循環,鑑於少子化,向延後也是必然的趨勢,但是趨勢卻不一定要用法令保護。未修法前很多公司不也是會用有年紀的人,為什麼?答案在「供需」,如果勞工供不應求,選才的條件自然放寛;但如果像現在供過於求,不用輪替的方式,年輕人要出頭愈來愈難,連求職也一樣…

這年頭正處於青黃不接的時代,求才端的需求人力永遠都有;但求職端的人才卻供應不上需求,而普遍都找的總務、行政工作,因為門檻較低則一直都是處於等待中…

年輕人待業,雖沒有經濟負擔,但卻養成有恃無恐的習慣,反正,沒工作不會怎樣,還是歌照唱、舞照跳、電動照打…一日混過一日,等到機會給他了,他也不能適應勞工的人生…

中老年人待業,可領回退休金,憑藉著過去工作的習慣,仍可考量從事第二個事業…而且,在產業沒多大升級的台灣,許多靠勞力過活的工作,人力可一直保持體力負荷的狀況,公傷自然減少…所以,適度地限制退休年齡,有何不好?

一個好的政策,應一個遠大的理想,讓人民認同,不能說「勞工多了選擇,未必不好?」


勞委會:勞工多了選擇 未必不好

因應新法規上路,公司祭出優離優退方案,鼓勵員工提早退休,勞委會認為,若公司將自請退休條件放寬,等於讓勞工多一項選擇權,對勞工未必不好,勞工可衡量身體狀況,決定是否接受優離優退,或是續留職場。

依照勞基法規定,退休分自請退休、強制退休兩種。勞委會指出,勞基法第54條修正案,把原本勞工強制退休年齡由60歲延至65歲;部分企業反映,強制退休年齡延後,可能影響公司人力新陳代謝機制,因此會選擇放寬「自請退休」條件,鼓勵勞工提前退休。

原來自請退休條件規定,勞工要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5年且年滿55歲,或是工作25年,可以自請退休;但已有企業在退休辦法中,放寬這項條件限制。

【經濟日報/記者郭玫君報導/20080811】

勞委會:勞工多了選擇 未必不好
因應新法規上路,公司祭出優離優退方案,鼓勵員工提早退休,勞委會認為,若公司將自請退休條件放寬,等於讓勞工多一項選擇權,對勞工未必不好,勞工可衡量身體狀況,決定是否接受優離優退,或是續留職場。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deswu2&aid=2121597

 回應文章

碧瑤仙靈子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路過
2008/08/11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