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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3 03:21:30瀏覽965|回應5|推薦22 | |
經由媒體的推波助瀾,毆打司機案超快速的就偵結,而且求刑之重非常符合「民意」,最起碼是讓網民與名嘴很滿意。也讓一星期來飽受疲勞轟炸的閱聽人終於獲得解脫。 此案發展至今,伸張正義成為聲討友寄與Makiyo的最佳藉口。電子媒體和談話性節目輪番上陣炒作案情,煽動起數十萬網民的怒火,收視率也因此節節高升。如果有人膽敢為他們緩頰,呼籲再給一次機會,立刻就會遭到圍勦。連友寄所請的律師,都因被名嘴嗆「昧著良心幫其他人欺負台灣人」,而被迫解除委任合約。民粹高漲,以至於被告的人權都可以置之不顧。 於是一件酒後鬧事打人的案件,在有心人的操作下,就可以是殺人未遂。以前在節目上為了戲劇效果的戲言,也頓時成為全民公審的呈堂證供。自認為站在正義這邊的人,就算是再怎麼人身攻擊,也可以不必負責,還能享有英雄的光環。媒體自己把社會事件包裝成八卦話題,卻指責綜藝節目放任通告藝人辛辣發言,頗有五十步笑百步之嫌。 友寄與M打人在先,危機處理不及格在後,被批評本來是無可厚非。但並不表示除了被害人及其家屬,外人有人人喊打的絕對權力。也無權打著正義的名號,無限上綱的妖魔化他倆。他們犯的錯,自有法律給與制裁,卻見一群毫無法律常識的人,拿著未經證實的片面之詞,就私設公堂未審先判。有名嘴還點名要所謂的Ma幫藝人出來表態,囂張的氣燄與有寄和Makiyo的暴力行為有何差別? 如果媒體可以為了收視率,名嘴可以為了當英雄,網民可以為了自以為是的正義,而對此案加油添醋煽風引火,那四名被告為什麼不能為了自保而隱瞞不利於己的事實?民主社會被告也有人權,嫌犯在法庭被判刑定讞之前,都還要無罪推定,談話性節目主持人憑什麼像審犯人似的質疑連律師都沒有的友寄? 圍觀此案的所謂正義之士們,還沾沾自喜於如果沒有他們的持續緊追,恐怕真相就會被掩蓋,恐龍司法就會輕判此案。然而車外發生的事可以靠民眾的影帶還原,但車內發生了什麼造成後續毆打的前因,也只有兩造當事人自己最清楚。七嘴八舌的猜測,只會讓真相更為模糊。 如果不是因為Makiyo是藝人,這個案件不過就是常見的普通傷害事件,對不起的也只有被害司機一人而已,干旁人什麼事。就算裡面有三位公眾人物,人家也已經一再向社會道歉了,殺人不過頭點地,這樣不依不饒的,難道非得逼死人才甘心嗎? 選擇性的正義不是正義,社會上有更多的弱勢急需媒體與社會大眾為他們伸張正義。鎂光燈下的正義只是作秀,惡言相向的圍勦也只是偽善。遇到不公不義,應該想著什麼才是對被害者最有利的幫助,而不是逞口舌之快,於事無補還製造雜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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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