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5/01/19 23:35:47瀏覽125144|回應0|推薦8 | |
普通汽車駕照及機車駕照過期或到期都可以不用再換發依據新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規定,自102年7月1日起,普通汽車駕照及機車駕照不論已過期或到期,都可以不用再定期換發 但未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考領換領我國駕照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合格後領有1年有效期間駕照及職業駕照仍應依規定定期換發駕照。
7/1起 汽機車免換駕照 7月1日起汽機車免換駕照;預定7月1日起,除計程車等職業駕駛仍需按時更換駕照外,一般民眾的汽、機車駕照將不再需要每6年換發一次,每次可省下200元...
2598萬駕駛受惠公路總局說,目前全台有機車駕照者有1380萬人,擁有汽車駕照的則有1270萬人,扣除52萬名汽車職業駕駛人外,全國將有2598萬人次因免換駕駛受惠,但如果民眾的駕照破損或遺失想更換補發,監理機關仍會受理,但需繳200元規費。
|
|
( 休閒生活|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