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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00:32:57瀏覽1629|回應0|推薦0 | ||||||||||||||||||||||||||||||||||||||||||||||||||||||||||||||||
建議家人多溝通,家庭多經營,宜彈性!享受家人間的控制人,與順服被控制的幸福."共識"由無變有,由少湊多,多又更多"商務"由發想變生意,由生意轉型企業,吉祥豐盛". 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55609452 現在七宗罪一般指傲慢、貪婪、色慾、嫉妒、暴食、憤怒及怠惰。 自2008年3月,聖座發表現代社會的新七宗罪,分別為基因改造,人體實驗,環境污染,社會不公義,令人貧困,貪財無度,自甘墮落。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61739492 想不到的,1997年自稱溫哥華慈濟人綁匪Clark Chang於May,自UBC畢業的禮物是母親夥同綁匪multiplerealty 保羅張Paul Chang張書銘 Abducting three Taiwanese children abroad 國際綁架罪行 http://blog.udn.com/alpineatks/7364892想不到的,1997年最特殊的母親節禮物--溫哥華慈濟人兩自稱溫哥華慈濟人繼子張書銘,張雲翔於5月夥同母親江明樺違法奪產及犯幼童國際綁架案逃逸至今 http://blog.udn.com/alpineatks/7552333想不到的,沽名釣譽的統一企業加拿大地產公司員工鍾太太開始示範假見證,一路帶領盜賣溫哥華住家,使我家庭完成破壞的始作俑者。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57119969 想不到的,假冒偽善的薛欽峰連續兩日,用假姓,假地址,以律師身份為授權書假簽名,作見證,欺騙加拿大政府了. 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0084583 為此無中生有事,以兩位辯護律師及兩位假證人脫罪戰績傲升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57153825 但丁在神曲裡根據惡行的嚴重性順序從輕到重排列七宗罪,其次序為: 第七大罪:「」--放縱自己的,只重視肉體的滿足,忽略心靈的溝通交流。色慾慾望 色慾是指過於強烈的、不合乎道德的慾望。對性愛的渴望,對刺激的追求,均屬於色慾之罪。亂摸私處、強姦、雞姦等,都是色慾最極端的罪行。(但丁的標準是「過份愛慕對方」,而這樣便會貶低了神對人們的愛。) 第六大罪:「」--浪費食物,沉迷享樂。暴食 狹義的觀點認為「暴食」等於浪費食物。從廣義來說,就是指「沉迷」於某事物,如酗酒、濫用藥物、屯積不必要的物品、沉溺於賭博玩樂而不思進取等。(但丁的觀點是「過份貪圖逸樂」。) 第五大罪:「」--希望佔有比所需更多的事物。貪婪 尤其是指金錢或權力的過份追求。聖多瑪斯·阿奎納認為貪婪是「背向神的罪惡,正如所有朽壞的罪惡一樣,是人為了會腐敗的東西,放棄永恆的東西。」與貪婪有關的罪包括偷竊、打劫、貪腐、叛國等。(但丁的觀點是「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想不到的,1997年最特殊的母親節禮物--溫哥華慈濟人兩自稱溫哥華慈濟人繼子張書銘,張雲翔於5月夥同母親江明樺違法奪產及犯幼童國際綁架案逃逸至今 http://blog.udn.com/alpineatks/7552333 第四大罪:「」--逃避現實、無責任心及浪費時間。怠惰
(從但丁的神學觀念上去看,怠惰是「未能全心愛上帝,未能全副精神愛上帝,未能盡全人之心靈愛上帝」,具體來說包括怠惰、怯懦、容易滿足及無責任感。) 第三大罪:「」--憎恨他人。憤怒 產生無理的憤怒,對人復仇。在律法所賦與的權力以外,行使懲罰他人的意慾亦被歸作憤怒。歧視、過份的警戒心、對他人有傷害的意圖也算是暴怒。(但丁描述為「把對公義的愛護歪曲為復仇和憎恨」。) 第二大罪:「」--因對方所擁有的資產比自己豐富而惱恨他人。嫉妒 嫉妒跟貪婪一樣,是一種因為不能滿足的欲望而產生的罪惡。貪婪通常跟物質財產有關,而嫉妒則跟其他方面有關,例如愛情,或他人的成功。(但丁說:「對自己資產的喜愛變質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擁有者的欲望」。)想不到的,1997年自稱溫哥華慈濟人綁匪Clark Chang於May,自UBC畢業的禮物是母親夥同綁匪multiplerealty 保羅張Paul Chang張書銘 Abducting three Taiwanese children abroad 國際綁架罪行 http://blog.udn.com/alpineatks/7364892 第一大罪:「」--最嚴重的罪惡,包括對上帝不敬、對他人凶殘。傲慢 《聖經》在路加福音4:5-8記載:路西法是這世界的統治者,路西法也曾以他所統治的世界榮耀試探耶穌,這顯示路西法擁有全世界的政治權柄。僅在舊約有提到:上帝明令人類不可食用智慧之樹的果實,路西法為了摧毀上帝的創造物,化為蛇引誘人類犯罪,導致人類被逐出伊甸園,從此必須忍受寒冷與飢餓。後來其他人的小說寫作內容借用撒旦代表:傲慢被認為是七宗罪中最原始,最嚴重的一項,因為路西法擁有統治世界的權力,而濫用權力正是一種傲慢。 四世紀當時的埃及修士龐帝古斯主教(Evagrius Ponticus)把這些罪行定為八種「致命的激情」(8 deadly passions),而在東正教方面,這些衝動仍然被描述為「致命的激情」 而不是深藏在他們體內的罪孽。而主動迎接這些「激情」或拒絕與這些「激情」對抗的人在正統基督徒道德神學(Orthodox Christian moral theology)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四種基本美德和神學三美德合稱為七德行。 七宗罪(拉丁語:septem peccata mortalia;英語:seven deadly sins),天主教稱七罪宗,或稱七大罪或七原罪,屬於天主教教義中對人類惡行的分類。 歸入這一類別的,能夠直接形成其他不道德的行為或習慣。 最初,受過希臘神學及哲學的修士埃瓦格里烏斯·龐帝古斯定義出八種損害個人靈性的惡行,分別是暴食、色慾、貪婪、憂鬱、憤怒、怠惰、虛榮及傲慢。 龐義伐觀察到當時的人們逐漸變得自我中心,尤以傲慢為甚。 六世紀後期,教宗額我略一世將那八種罪行減至七項罪行,將虛榮併歸入傲慢;憂鬱併歸入怠惰,並加入嫉妒。 他的排序準則在於對愛的違背程度。其順次序為:傲慢、嫉妒、憤怒、怠惰、貪婪、暴食及色慾。 13世紀,道明會神父聖多瑪斯·阿奎納按照天主教教義中的「按聖若望·加西央和聖大額我略的見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惡行」,提出了現在的七宗罪。「重大」在這裏的意思在於這些惡行會引發其他罪行的發生,例如盜賊的貪婪源於慾望。 《加拉太書》http://www.chinesebibleonline.com/ 第5章第19節至21節,也就是指出跟七宗罪有關的經文。和合本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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