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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0 15:50:39瀏覽437|回應0|推薦6 | |
隨緣伴讀音樂機
先說好,故事是艾柏特寫的,我們也只不過是一群被寫活的野狗,這樣的小說聽起來有點奇怪吧? 其實一點也不會!我生性膽怯,夾著尾巴逃跑是我的習慣動作,如果發生什麼事情,艾柏特要負責,我可不想。
故事開始在一個平凡無奇的社區午後,太陽燙呼呼烤得柏油地面水氣晃動,違建的鐵皮也被燙地嗲嗲作響。除了住在違建裡的老士官長王合明,我們這群野狗人人喊打,最恨我們的,莫過於在馬蘭國小跳土風舞的媽媽樂團員。 「祥祥!祥祥!」王合明晚點名般的叫聲,從馬蘭國小巷尾傳來,就像廣告「恁阿嬤限妳一分鐘內回家吃泡麵」裡的張君雅小妹妹一樣,士官長的吶喊,總能讓我晃著肉感的屁股,猛搖尾巴,狂奔在危險的馬路上。 碎骨、雜菜,和肉汁摻在熱騰騰白飯裡,口水早就流滿下巴。 「祥祥,你怎麼越吃越胖咧?」士官長拍拍我的屁股,獨自一人坐在水管上抽煙。我把整隻鼻子鑽進菜飯堆裡,嗑沒兩分鐘,違建屋裡電話響起,士官長起身進屋。 「狠!」我感覺到一排牙齒在我臀部磨蹭。 是高工區的共主狼國源。 狼國源咧出尖尖的犬牙,目露兇光,帶了三隻小弟狗,圍著我,我大氣不敢喘兩下,低吟兩聲,馬的,我都還沒吃到滷蛋屑,只得夾著尾巴逃竄。跑了一段,回頭望見狼國源把整顆狗臉,塞進士官長為我準備的便當盒,三隻小弟狗在旁邊很滿足地撿菜渣。 當我還是隻剛被拋棄的幼犬時,永遠記得長輩福伯對我的告誡。 『馬蘭里在七年前一次野狗群的廝殺後,劃分成三區,以東宮高工圍牆為邊緣的「高工區」;以新生國中垃圾場為邊緣的「新生區」;以辣椒褲日本料理店為邊緣的「更生區」。祥祥,這是當一隻馬蘭里的野狗都要有的地域觀念。』福伯舔著我說,我似懂非懂地咬玩著福伯不知從哪裡銜回來的大骨。 約一年前,狼國源在一次與高工區前共主的鬥毆當中,撕下前共主的整塊臀肉,但前共主也不是好惹的,據福伯說前共主的犬牙就像雞爪丁一般,咬進狼國源的眼角下方,深可見骨。 狼國源在血泊中倒地,再爬起。 「狼國源強忍著痛,對前共主的右腳筋就是一陣狂咬…『啪』的一聲,共主的腳筋應聲被咬斷。」福伯說。 在圍觀的野狗陣陣嚎聲中,前共主踉蹌逃了幾十步,還是因為極動疼痛而昏厥過去,摔下幾公尺深的馬蘭里大排水溝,狼國源眼睛也不眨一下,嚼著前共主的臀肉。 從此狼國源變成高工區新共主。 「他們都說狼國源身上流著狼的血。」福伯嘆了口氣,事實上,我嗅得出狼國源不只是狼犬的後裔,還是西藏獒犬配牛頭狼的結晶,他有高大的骨骼、粗壯的後大腿,和斑紋的尾巴。 「狼國源是天生的鬥犬。」我心理很清楚。 在這個狗吃狗的馬蘭里,我從小就像隻「局外犬」,野狗打群架的時候,我總是默默地閃到一邊去,士官長幾天給一次剩菜飯吃,我偷笑著能扒多少算多少,其他狗來搶食,我只能發抖逃跑。 大部分時候我靠餿水桶過活,捏住鼻子吃放在馬蘭國小圍牆邊的餿水桶,餿水經過日曬雨林,吃進酸不溜唧的蛆蟲都是常有的事。 更不用說享受魚水之歡嘞。 高工區的野狗們喜歡在午夜時分開性愛派對,但我常常只能乾聽銷魂哀嚎,連湊進母狗誘人的腫脹花園的勇氣都沒有。 「嗯。」有一次我口水吞到受不了,想上前趁亂舔兩下。 「祥祥,你要幹嘛?」那個叫灌腸的臘腸雜種剛騎完歡歡,叫住我。 「啊,沒有…我想歡歡也許…也許需要擦拭一下。」我結巴。 「不必了,你這死癩痢。」灌腸真是狗眼看狗低。 「對嘛?也不去撒抛尿照照鏡子!」就連歡歡也轉頭睥睨,我只好低著頭,洩氣地走回馬路邊,難堪地坐下,伸出腳丫子搔搔我稀疏毛髮裡的跳蚤。 「福伯,我為什麼要被生在這個世上呢?」我問最疼我的福伯,皎潔的月光襯著福伯的影子,他伸出舌頭,什麼話也沒說,只是喘著。 黑暗中,我抬頭看著那個遙遠遙遠,把我寫成一條流浪狗的人。
夜空悶雷一陣,沒多久雨就滴滴答答的落了下來,我和福伯肩並肩跑到士官長放三輪車的絲瓜篷下躲雨。 我用力甩掉身上的水珠,濺了福伯滿身,福伯忍不住也抖抖身體,我又濕了一陣,就這樣你抖我甩,兩隻狗頑皮地轉了兩圈,福伯把頭鑽進報紙堆旁的乾布裡,我有樣學樣,才往布堆踩下去,「唧!」一隻半個人類手掌大小的家鼠被我踩地唉唉叫,才要從取暖的布堆逃回水溝,福伯「吭」的一聲俐落地把家鼠咬在嘴裡。 我睜大眼睛專注看著福伯微張的狗嘴,和那每三秒鐘抽搐一次的老鼠腳趾,家鼠的尾巴掙扎兩圈才靜止。 福伯鬆開嘴巴,輕輕地把家鼠放在前腳圍住的地面上,家鼠一動也不動,似乎死亡了,福伯佯裝失去興趣,退了兩步,說時遲那時快,家鼠就用跑百米的速度,一溜煙竄進廢報紙堆、沿著士官長的三輪車、廢冰箱,唧唧兩聲便消失在暗處。 「家鼠以為他逃過一劫了。」福伯看看我。 「事實上,是想吃他的老狗福伯我逃過一劫了。」福伯走到冰箱底下,指著被啃了一半的老鼠藥。 「喔!」福伯真是有智慧。 「孩子,你知道自己幾歲了嗎?」福伯又問。 「到水漥邊張開嘴。」福伯半命令。我找了一個水坑張大嘴。 「祥祥,看看你的牙齒長全了,除了齒根有點噁心的菜渣,牙齒是象牙白的…你是一隻大約一歲半的成犬。」 我咧開嘴想剔自己的牙,笑的像一隻白痴的流浪狗。 「祥祥,那你知道你自己身上有著甚麼狗種的基因?」 我又看看自己,顯然不是長毛種的狗,也許是這樣的關係,所以不太掉毛,身上除了一塊又一塊的牛頭疥癬,我從水鏡裡看見自己的左右眼,罩上淡黑的毛色,胸前因為長年在街頭東奔西跑,有很結實的胸肌,我舔舔自己的指縫,再舔舔水面倒印的那個祥祥,雨停歇了,水窟裡不再有雨痕,雲層盡散,蛙鳴蟲叫。 「你是不是從來就沒好好看過自己?」福伯問,我點點頭。 「好幾代以前,你的祖先應該是台灣土狗和米格魯。」聽福伯這樣說,我發現我的耳朵還真有點長。 「聽起來都是受寵愛的純種犬呢!」我有點飄飄然地俏起尾巴。 「但那還是改不了你是米克斯犬的事實啊。」福伯說。 「那是另一種名牌犬的名字嗎?」我這樣問。 「你想太多了,祥祥,米克斯犬是英文mix直接翻過來的,換句話說,你不過是一隻mix出來的雜種。」福伯舔舔自己的前趾。 「喔。」福伯的反應讓我差點沒扭到腰。 「但是不是名種狗根本不重點…重點是,如果要當一隻昂首闊步的流浪狗,要先認清自己的定位;更重要的是,要用狗腦。」福伯堅定地說。 我踢踢肚子,「福伯,我平生無大志,只要午餐有飯盒吃、下雨有雨篷遮、發情有母狗陪,我就很滿足了捏。」 「鏗。」福伯失望又生氣,用他的老頭蓋骨撞了我的肚子一下。 「真是沒出息的賴皮狗!」
那天,我在士官長屋子外頭聽到一則新聞,不知哪一台的記者,報導連勝文「婉拒」台北市長郝龍斌要他出任市府發言人的邀請,那個記者用了一個形容詞:「也許連勝文只愛美人不愛江山。」 如果有母狗願意愛我的話,我祥祥也是只愛江山不愛美人的捏。冥冥之中,老天讓我遇見阿嬌。
阿嬌是艾柏特家捧在掌心裡的博美狗,還記得第一次遇到阿嬌,是她用縮骨功吸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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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