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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 18:12:55瀏覽507|回應2|推薦6 | |
楔子 我是一隻野狗,根據愛狗人士的邏輯,野狗都要有一個無害的名字,我也不例外,我叫祥祥。 十年前,當艾柏特還是個青澀高中生,住在馬蘭里,有天子夜他在頂樓看完飯島愛,罪惡感加深,覺得很對不起父母,於是翻開英文課本,到了Holiday這一課準備懸樑夜讀。 「嗚嗚嗚!哎哎哎!」才專心沒一分鐘,艾柏特捂住耳朵。 「High!High!High!」對野狗來說,很High是對繁殖過程很滿足的一種叫聲。 「死野狗。」艾柏特再也受不了,進房拿出壓歲錢買的BB槍,調到連發功能,開始從四樓往下掃射。 「咻咻咻。」畢竟還是玩具槍的緣故,彈道在末端的地方,就會隨風搖曳變成軟子彈,我的野狗兄弟們沒太在意這樣一個青春期高中生的發洩,只在馬路上敏捷地移動了約五十公尺,繼續交歡。 而我,祥祥,痛的哀哀叫,艾柏特的子彈儘管軟,碰到我剛結痂、淋了兩天雨水的癩痢,仍舊十分疼痛。 我對艾柏特回叫兩聲,但仍舊夾著尾巴一跛一跛地逃生。 「這是不公平的,像我這樣醜陋的癩痢狗,狗姑娘們根本不想搞我,所以我沒製造愉悅的噪音,再說,艾柏特敢拿BB槍這樣掃射他們家嬌貴的博美狗嗎?」我怨恨著。 那晚,艾柏特只彈到一隻贏弱的祥祥,還是很不爽,他一想到這次模擬考敬陪末座,參加文藝營的盤纏全被媽媽沒收,更氣,氣瘋了。 於是他把槍管擦一擦收起來,這好像是艾柏特的特質,每當他怒不可抑到一個無可救藥的地步,他就深信「槍只能殺幾隻,筆卻能抄整族」。 於是他開始寫小說詛咒我們這群馬蘭里的野狗,我祥祥遂變成他【馬蘭里的野狗】裡的主角。 忘記他寫了幾集?【馬蘭里的大野狗】是艾柏特早年眾多未完成小說中的一篇,我祥祥雖沒有優良血統(好吧,我只是隻雜種),但我卻知道因仇恨而開始的作品,從來就沒寫完的。 現在的艾柏特,離開馬蘭里、離開大學時代的台北城,在海洋那頭只要是做狗都很幸福的米國,寫了一年多的網路愛情小說,有天晚上艾柏特做了個「糖衣毒藥夢」,夢裡穿著小紡紗的金髮小咩咩扯著艾柏特的頭髮,問道:「艾哥哥,你除了拗口的言情小說,你還會寫啥?」小妹妹的臉龐忽然變成樹窟,數十個、千百個,全都變成訕笑的魔鬼,「哈哈哈,只會寫言情的艾柏特,PHD一定讀七十年,哈哈哈!羞羞臉!」 艾柏特滿頭大汗嚇醒了,床邊剛好一片百事達的DVD【Lady In The Water】(水中女妖:2006),他用看貞子錄影帶的心情,把片子推進播放器,戰戰兢兢地戴上飛行員用的超大耳機,看了一小時又幾十分鐘。 奇妙的事發生了,臥室的橙黃燈泡先是燒掉兩顆,廚房的日光燈忽明忽滅,不一會兒,燈泡又亮,一顆、兩顆、三顆,全在艾柏特腦裡燒了起來,艾柏特找到了靈感泉源,藉著回憶,一字一字敲出當年寫在稿紙裡的【馬蘭里的大野狗】劇情。 馬蘭里的野狗們又躍然紙上,至於生性懦弱的祥祥我,抖掉全身的灰塵,帶著癩痢膿包,一跛一跛地又走出稿紙,依然深受重任,擔綱主角。 先說好,故事是艾柏特寫的,我們也只不過是一群被寫活的野狗,這樣的小說聽起來有點奇怪吧? 其實一點也不會!我生性膽怯,夾著尾巴逃跑是我的習慣動作,如果發生什麼事情,艾柏特要負責,我可不想。 故事開始在一個平凡無奇的社區午後,太陽燙呼呼烤得柏油地面水氣晃動,違建的鐵皮也被燙地嗲嗲作響。除了住在違建裡的老兵王合明,我們這群野狗人人喊打,最恨我們的,莫過於在馬蘭國小跳土風舞的媽媽樂團員… 【待續】 感覺: 讀有享受請微笑!聽不到音樂也請抗議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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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