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4/29 09:01:44瀏覽399|回應4|推薦6 | |
我和禿頭拿著報備單去幫大家申請晚上電腦教室的使用權,因為我們明天就要小論文比賽了,所以我們想去把所知的資料做統整,並使之更齊全,但是...... 我和主任的對話稍後再說,可是我要先澄清一件事;適才所言「主任」,美其名是「主任」,實際上乃是隸屬學務處之「住宿部負責人」,合當稱為「舍監」才是,「主任」這稱呼,是他的堅持。 最後我雖據理力爭,並明言資料早已備妥,去電腦教室是做統整,以及延伸閱讀,但是他卻以一句:「我管你去死。」且將單子扔到地上。這一扔,也把我對他的基本敬意也一併扔了,我拾起單子,當著他的面撕碎,頭也不回的走出學務處。 我實在不懂,明明班導已在上面簽名同意了,報備,不過是形式通知:我們要使用電腦教室。況且,在正當理由下申請,為何不准? 自高一開始沒有電腦課,卻要我們繳電腦維護費,當時我們有去查證,學校說:「電腦維護費是當學生有正當理由,並在正常程序下完成申請時使用。」 姑且不論先繳費的合理與否,然而今日的申請是經過導師的允許簽名,且按照正常程序完成所有報備動作,最後只是將其中一聯撕下繳交「主任」。 若他有合理理由,並以禮貌態度將之退回,我是决對能夠信服的。令我做出當面撕毀單子的不雅舉動,是被他的無理所怒。 「不准!」他斜睨我們所奉上的單子當成垃圾一般,隨手扔到地上。但我還是撿了,雖然將之撕毀。 後來我同學問我為什麼要撿?因為這無異是拋棄自尊,我搖了搖頭:「我拾起的不是一張紙,而是主任那已不是尊嚴的尊嚴。」 2007.4.26 |
|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