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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專制
2013/09/19 13:36:39瀏覽130|回應0|推薦1

專制的定義是,管理者說了的價值,就是價值.而其價值主導了一切,往往罔顧了被管理者的權益.大凡有主從關係的主方,都有機會是獨裁者(或專制一方).這管理者可以是,班級裡的班長,學校裡的校長,縣長,皇帝.或父母等.其下的同學,學生,縣民,百姓,或子女等,就變成了代宰的羔羊.

當民主深植民心後,專制更被加強了被管理者的感受與權益,而增加約束.

專制可以從民主的主張來看,他通常少了的就是"程序正義".有程序正義,不一定不專制.但是,無程序正義,就一定是專制.

程序正義裡頭,會有辯解,同意權,...等.由大憲章來看,第三者(自由人)來判定價值,是必要條件.

專制是每位管理者的期待,因為"說了就算",會是多麼的好辦事.在民主社會裡,專制的惡魔,往往就躲在每個管理者的心裡頭.他專制渴望的程度,正相反的描述了民主素養的程度.他願不願意聽聽別人的意見?他願不願意在合意下,才執行權力?這裡有一大部分在於同理心.

當管理者能有同理心,他傾向專制的想法就會越淡.有兩點原因,一是正面的感受到被管理者的不平與焦慮.二是反面的認知到被管理者的"合法"反抗.民主時代的特色之一就是"任兩造之間的衝突,都可以要求司法審判",由第三方司法說了算,還得三審定讞.這制度就是防止濫權.所以,民主談的是制衡.

同理心教育與司法教育,是進一步箝制專制思想的民主教育重點.

台灣今天,還是有太多的父母官.述說著,我這麼做,都是為了百姓好.這就是典型的現代專制官僚.簡單地反問,這麼做有主人(百姓)的充分意見表達與同意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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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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