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聲援管中閔校長的回應!!!
我說:幹她媽的狗屁空心菜,詐騙,勒索,恐嚇,強盜,走私,賣國假台獨集團,
2020/1/11就讓牠下架,就是聲援管中閔校長的最佳辦法!!!!
您,贊同嗎?
天佑台灣!!!
聲援管中閔校長
* 盡量給他傳,大家來聲援管中閔校長,
這種政治迫害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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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聲明全文如下: (2019.7.2)
我今天懷抱著對司法的敬意出席
司法院公懲會的準備程序庭,
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自己清白。
我今天之所以必須站在這裡,
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臺大校長
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
若非這個結果不為少數有權勢者所喜,
怎麼會有長達一年、
對我鋪天蓋地的政治抹黑?
怎麼會有立法院以「退回預算」
來要求教育部不接受遴選結果?
怎麼會有教育部對遴選結果的多番刁難?
怎麼會有兩次針對我個人的「
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會議」?
怎麼會有臺北地檢署的傳訊?
又怎麼會有後來監察院的調查?
監察院今年1月15日通過的彈劾,
不過是所有政治追殺都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
新的政治迫害就是以「深文周納」
與
「羅織構陷」
來入人於罪。
首先,為了尋找違法證據,
這群迫害者從國稅局調取
我近二十年的所得稅資料,
逐筆檢視,
並要求各個單位交代與我的來往細節。
這包括我未擔任公務人員的時期,
根本非監察權行使範圍,
而公開這時期的資料更
嚴重侵犯我個人隱私。
即使這樣「上窮碧落下黃泉」,
迫害者們能找到的所謂「證據」
也只有我撰寫社論的稿費收入而已。
但他們援引各種特殊觀點與論述,
「深文周納」,
企圖論證撰寫社論違反了
「公務員禁止兼職」的規定。
律師們對相關法律見解會有清楚的說明,
我不在此重複;
以下僅列舉一些事實,
敬請公懲會和大眾公裁。
先說「兼職」。
過去什麼人曾認為媒體外部人員
受邀撰寫社論是「職」?
如果根本不是「職」,
豈有「兼職」可言?
媒體前輩王健壯先生在6月16日的一篇評論中說:
「媒體邀人寫的稿件,屬於外稿,
寫外稿的人並不屬於媒體編制內人員,
除了稿費,
寫外稿的人
也並不享有編制內人員應有的薪資福利待遇。
也就是說,被媒體邀稿的人,
在媒體內既無薪也無職,
監委以管中閔『兼職』違法而彈劾,
根本是不 知媒體組織運作為何物,
典型的莫須有入人於罪」。
其次,彈劾文指控我所寫社論
「涉及職務」,
所以「違法」。
監察院107年12月25日的調查筆錄中明確記載,
國發會與行政院相關人員
檢視這些社論後表示:
「與國發會職掌無直接關係」(p. 2);
從政務委員的法定職務來看,
「週刊內容與其職務沒有連結性」(p. 3);
「專欄內容當初由行政院業務單位幫忙認定,
經檢視和其負責的法案無關」(p. 4)。
然而彈劾文無視這些證詞,
卻在毫無事實基礎上斷言
這些社論不可能與我的職務「全然無涉」。
彈劾文中更以各種方式猜測
或推算我所寫的社論篇數和每篇稿費等,
作為其論述基礎。
這些罔顧事實的指控,就是「羅織」,就是「構陷」。
經歷超過一年的政治迫害後,
我必須沈痛指出,
如果今天大家容許這種
深文周納
和
羅織構陷
的政治迫害,將來任何人都可能
遭受同樣不公義的對待。
MLK(金恩博士)的一段話值得我們深思:
“The ultimate tragedy is not the oppression
and cruelty by the bad people
but the silence over that by the good people”
( 最終極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壓迫與殘酷,
而是好人對此的沈默)。
我今天以敬謹之心出席準備程序庭,
期待司法能澄清與匡正不實指控,
社會正義之聲能對不公義加以譴責,
更希望我是遭受這些政治迫害的最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