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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聲援管中閔校長的回應!!!
2019/07/26 03:51:10瀏覽595|回應0|推薦2

對聲援管中閔校長的回應!!!

我說:幹她媽的狗屁空心菜,詐騙,勒索,恐嚇,強盜,走私,賣國假台獨集團,
2020/1/11就讓牠下架,就是聲援管中閔校長的最佳辦法!!!!
您,贊同嗎?
天佑台灣!!!
聲援管中閔校長


* 盡量給他傳,大家來聲援管中閔校長,
這種政治迫害看不下去了!*

===============================
管中閔聲明全文如下: (2019.7.2)

我今天懷抱著對司法的敬意出席
司法院公懲會的準備程序庭,
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自己清白。


我今天之所以必須站在這裡,
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臺大校長
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

若非這個結果不為少數有權勢者所喜,
怎麼會有長達一年、
對我鋪天蓋地的政治抹黑?
怎麼會有立法院以「退回預算」
來要求教育部不接受遴選結果?

怎麼會有教育部對遴選結果的多番刁難?
怎麼會有兩次針對我個人的「
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會議」?
怎麼會有臺北地檢署的傳訊?
又怎麼會有後來監察院的調查?
監察院今年1月15日通過的彈劾,
不過是所有政治追殺都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

新的政治迫害就是以「深文周納」

「羅織構陷」
來入人於罪。

首先,為了尋找違法證據,
這群迫害者從國稅局調取
我近二十年的所得稅資料,
逐筆檢視,
並要求各個單位交代與我的來往細節。

這包括我未擔任公務人員的時期,
根本非監察權行使範圍,
而公開這時期的資料更
嚴重侵犯我個人隱私。

即使這樣「上窮碧落下黃泉」,
迫害者們能找到的所謂「證據」
也只有我撰寫社論的稿費收入而已。

但他們援引各種特殊觀點與論述,
「深文周納」,
企圖論證撰寫社論違反了
「公務員禁止兼職」的規定。

律師們對相關法律見解會有清楚的說明,
我不在此重複;
以下僅列舉一些事實,
敬請公懲會和大眾公裁。



先說「兼職」。
過去什麼人曾認為媒體外部人員
受邀撰寫社論是「職」?
如果根本不是「職」,
豈有「兼職」可言?

媒體前輩王健壯先生在6月16日的一篇評論中說:
「媒體邀人寫的稿件,屬於外稿,
寫外稿的人並不屬於媒體編制內人員,
除了稿費,
寫外稿的人
也並不享有編制內人員應有的薪資福利待遇。

也就是說,被媒體邀稿的人,
在媒體內既無薪也無職,
監委以管中閔『兼職』違法而彈劾,
根本是不 知媒體組織運作為何物,
典型的莫須有入人於罪」。


其次,彈劾文指控我所寫社論
「涉及職務」,
所以「違法」。

監察院107年12月25日的調查筆錄中明確記載,
國發會與行政院相關人員
檢視這些社論後表示:
「與國發會職掌無直接關係」(p. 2);

從政務委員的法定職務來看,
「週刊內容與其職務沒有連結性」(p. 3);
「專欄內容當初由行政院業務單位幫忙認定,
經檢視和其負責的法案無關」(p. 4)。

然而彈劾文無視這些證詞,
卻在毫無事實基礎上斷言
這些社論不可能與我的職務「全然無涉」。

彈劾文中更以各種方式猜測
或推算我所寫的社論篇數和每篇稿費等,
作為其論述基礎。

這些罔顧事實的指控,就是「羅織」,就是「構陷」。


經歷超過一年的政治迫害後,
我必須沈痛指出,
如果今天大家容許這種
深文周納

羅織構陷
的政治迫害,將來任何人都可能
遭受同樣不公義的對待。

MLK(金恩博士)的一段話值得我們深思:
“The ultimate tragedy is not the oppression 
and cruelty by the bad people 
but the silence over that by the good people”
( 最終極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壓迫與殘酷,
而是好人對此的沈默)。

我今天以敬謹之心出席準備程序庭,
期待司法能澄清與匡正不實指控,
社會正義之聲能對不公義加以譴責,
更希望我是遭受這些政治迫害的最後一人。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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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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