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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支費/市議員顏聖冠緊咬馬英九 要求公佈明細
2007/01/31 01:13:26瀏覽1013|回應4|推薦3

特支費/市議員顏聖冠緊咬馬英九 要求公佈明細


2006/10/14 00:16


記者廖武龍/台北報導

「請馬市長立即公佈特支費明細,不要硬坳!」民進黨籍市議員顏聖冠提出嚴正的呼籲,並要求台北市民睜大眼睛共同來檢視馬英九,顏聖冠表示,將成立「追討馬英九特支費真相調查委員會」,希望與市民能一起參與要求馬英九公佈特支費明細。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表示,馬英九應立即公佈特支費使用明細向台北市民解釋清楚,如有公款私用應立即退出政壇。顏聖冠表示,馬市長對外一再強調特支費均使用於公務或公益用途以及犒賞員工上,但卻始終不願公佈,並引用大法官解釋第585號作為不公佈特支費明細的理由。

顏聖冠說大法官會議585號解釋是針對「真調會條例是否違憲」所做出來的解釋,身為法學博士的馬英九居然會荒唐到引用大法官針對真調會條例是否違憲解釋的條例,作為自己不公開特支費明細的理由。顏聖冠質疑馬英九「張冠李戴」引用錯誤替自己脫罪。當馬市長已經被指控嚴重的涉嫌貪污罪名,卻還為了保護員工犒賞資料而寧願背負貪污的罪名,而不還自己清白。令人不解,既然是犒賞表現良好員工,更應該公佈表揚。

公務人員濫用特支費或公款私用已經違反「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涉嫌貪污。前台北市捷運局局長齊寶錚因公款私用,使用特支費裝潢私人住宅,結果被以「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判處12年有期徒刑。如果以同樣的標準,馬市長也應該接受司法的制裁。

顏聖冠說公款要公用,特支費是公款當然不能當成自己的薪資使用。他說,每個月不需要憑證的17萬元直接匯入馬市長薪資帳戶,所產生的利息也應該向台北市民交代清楚。當馬英九接受媒體專訪也表示每個月特支費並沒有全數花完,卻也沒有繳回國庫,面對這些疑點馬英九卻以大法官解釋第585號法條拒不公佈特支費明細。顏聖冠要求馬英九應更有擔當更負責任,立刻公佈特支費使用明細。

http://www.ettoday.com/2006/10/14/301-2002941.ht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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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亂馬二分之一
馬英九該下臺~貪污市長
2007/02/05 14:43

顏聖冠當台北市議員太可惜了!


小K
受不了綠小強, 只有打扁他
2007/02/01 07:22

受不了綠小強, 只有打扁他

人見人打


棒棒糖
我愛台灣~聖冠好棒
2007/01/31 23:24
馬英九本來就該被起訴,泛藍癱瘓國會根本是台灣之瘤

路人甲
亂夠了吧?
2007/01/31 13:55
只會鬥爭,不會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