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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1 23:28:25瀏覽135|回應0|推薦2 | |
經過一個星期後,果然搶輸了 其實也不算是搶輸了,就是ㄋ,當天當對方知道我要去代班時,臉色有夠難看(是對方不是我),然後經過一星期的搓湯圓後,我就糊裡糊塗的被踢出去了。聽說是雙方詳談的結果。 其實之前也是這樣ㄚ,我的老闆兼學長放了一個case在桌上,又我們自己商量看是誰要去上,我記得我還是最先看到的人,結果他看到後,他就自己寫企劃案,就自己發,然後case就是他的啦! 我還能說啥ㄋ,一個是表妹,一個是沒啥關係的學妹。各位客倌,你認為是偏哪邊,用屁股眼想都知道,所以啦!想太多會心頭鬱卒的! 其實還是有好處的,學長大概覺得很不好意思,又再給我一個case的機會了,還是很棒的啦! 順便說一下,那些都是我的貓啦!!本來是要好好照的,誰知他們都一付很不爽的樣子,放些還能看的上來給大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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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