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民國88年在介壽館總統府旁從事媒體行銷是新聞從業人員,外交部以及松山區敦化北路外商公司許多都是我的客戶,我考上研究所通過律師高考司法特考是堂姑蔡嬌櫻中國時報法務室寫不出勵志的報導文章,不能怪罪在我的道德瑕疵而記者們追究我是否考試作弊.
司法改革會議要求考試院律師高考的錄取名額為到考率的百分之十四,也就是一萬人到考要有一千四百名考生錄取,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也有聯署書要我遞交陳情考試院的研究會議,我也有遞交,只要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李亞蒨報導錄取率為到考率百分之十四的政策目標,記者們就不會對我懷有敵意,就能釋懷.只是經營事務所從事實務需要通過實習.
蔡文魁律師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