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人本對於學校禁止男女生談戀愛大陣仗招開記者會,真覺得這個組織是吃飽了太閒了?因為男女生談戀愛搞出的問題多到數不清,有爆出來上版面的真是少之又少!難道人本以為沒有被報導就代表沒事情嗎?
不久前就在本人服務的校門口一台計程車停了下來,幾個青少年動作相當一致的出來然後關上車門,也因為動作一致所以關門的聲音還特別響亮。
下來做啥?本來以為是來等朋友,後來才知道是來談判的!談甚麼?因為其中一人要追一個剛入學七年級的女生!當然做家長的是不同意的!於是乎雙方講好在校門口談判,男方還找了校外的成人來助陣。
如果是人本的網友,請問你們看到這樣的事情會如何想?你們希望這種事常發生嗎?這兩方人馬還算好,約在校門口大白天的講明白,起碼大家都在看!如果是約在偏僻的地方的,約在晚上呢?一言不合搞不好有人就掛彩,甚至死亡!
況且七年級才多大?要找女朋友連這樣的年紀都不放過?你人本基金會是怎麼想的?那些在記者會出現的立委有沒有搞錯呢?如果是你尤美女的女兒在國一就被校外人士看上了你是拍拍手贊成還是不贊成呢?或者說看對方是何種身分才決定嗎?
真是荒唐到無可言語的地步!
工作上另一個看到的例子是一個問題多多的追上一個乖乖女,兩人「十指緊扣」男方的朋友「X嫂!X嫂!」的叫個不停。女生後來上大學,但男生應該是變成毒蟲。如果在國中階段女生被男生給佔有了或女生鐵了心隨男生而去其後來的發展就不用多想了!而他們的下一代只會繁衍他們的錯誤與悲劇!至於到何時終止沒人知道!不論從社會資源的負擔,下一代的未來著想,如果能在一開始就阻止相信沒有人會反對!鄭麗君、尤美女兩位委員意下如何呢?
但為何總要在無法收拾的悲劇出現後才會開始行動呢?屆時這些人會用何種面目出現或躲避呢?
還有一個例子也是兩人同班但要分手,趁著放學教室沒人就溜進來談判,女生堅持要分。男生後來失控在校門口大罵三字經!訓導主任與我差點拉不住他,可以肯定的是若當場給他跑了一定是追去痛打女生!因為之前沒分手就發生過肢體衝突!
還有一個例子比較久也更嚴重,因為他把對方的手指給砍了下來進了警局!是個高職生!
如果人本基金會認為這些事情不嚴重,就只能說明這個基金會故意裝傻忽略嚴重事實,卻刻意創造出天邊彩虹讓人迷惑!
「基本人權」是很響亮的名詞,但別忘記有權利必有義務!請問在校學生從小學國中到高中有成年與否?
答案是沒有!
所以說他們的權利是被限制的或是要被監督的!那負責的是誰?就是父母與師長還有學校。
如果只是交一般性質的朋友被校規禁止那絕對不可以!但是進入到戀愛的一對一的階段就是不同的性質!連成年人都會處置不當的男女戀愛你讓學生階段的人去嘗試,就如同剛開始學開車的駕駛人馬上開上高速公路,甚至說是在高速公路上學開車!
出了事,輕則指涉及兩人重則兩個家庭甚至更多!你人本基金會能負責到甚麼程度呢?出事的家長們可不可以告你人本基金會?
人本基金會在台灣的臭名已是無法洗清,造成的傷害幾十年無法復原,不思如何真正為學生謀福利,腳踏實地的付出,反而刻意增加第一線學校與老師的負擔,用有爭議性的話題引發注意,這到底是該基金會真正設立的初衷還只是某些人自己架設的舞台?
寫到這,這個基金會讓我想到小叮噹漫畫中的技安,強迫大家去聽他的演唱會!
檢舉同學談戀愛 記功+賞金
台灣社會風氣漸開,但不合時宜的中學校規仍無奇不有!其中以限制男女交往的「禁愛令」為大宗:有學校規定男女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0公分,還有學校實施「檢舉獎勵措施」,學生只要檢舉男女交往的同學,即可記大功1支,甚至可領200元「檢舉獎金」。
除了男女交往,部分學校對學生的服儀的限制也未鬆綁。例如,新北市竹林高中規定女學生裙子短於膝蓋要受罰;新北市秀峰高中還要求學生,若氣溫未達12度以下,就只能穿制服,不能穿個人的保暖外套,加上這幾天冷鋒面襲台,讓不少學生夜間返家時冷到「皮皮剉」。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尤美女昨天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及台灣少年權益及福利聯盟昨天舉行記者會,公布「全國過時校規」調查結果。他們指出,就連建中、北一女及台中女中等明星學校,都有箝制學生言論、情感自由等基本人全的校規;而教育部9月曾答應1個月內全面檢視校規,如今承諾卻跳票。
一名竹林中學徐姓學生透露,學校上周公布一份「學生生活輔導補充規定」,不僅限制學生的服裝儀容及生活常規,校長還在朝會上鼓勵學生「出賣朋友」,宣布舉報同學談戀愛者即可記大功、領獎金的「檢舉獎勵措施」,引發師生議論,質疑校方以金錢誘惑學生相互舉發。
秀峰高中的張同學也指出,教官、老師都要求學生通報,檢舉有男女交往的同學,這些規定恐衝擊學生或師生之間的信任關係,讓校園人際關係因此變質。此外,還有學校實施「禁愛連坐法」,基隆時雨中學就規定,不僅男女交往的學生會遭懲處,就連幫忙傳紙條或情書的同學,都會被記小過。
台少盟更披露,彰化正德高中規定男女同學在校園中距離不得小於100公分,中南部還有部分學校在教室、走廊等處裝設監視器,除了一般的防盜、維安考量,還可以用來監控學生言行,令人不知是監獄還是矯正機構。
鄭麗君要求教育部應研擬學生權利專章入法,並統一訂定「中學校規基準」,以全面保障學生權益。教育部表示,目前有20多校回報校規可能有違反憲法及人權公約的疑慮,教育部將在22日開會加以釐清,並在月底前發文請這些學校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