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不能說謊時,反而會陷入沮喪或發狂。
由猴子到人,從小騙到大
透過對野生狒狒、黑猩猩、金剛的觀察研究,科學家們發現這些靈長類都是謊言高手;物種說謊的頻率與新皮質(大腦中負責反省和計畫的「思考」部位)的大小成正比,越擅長欺騙的靈長類,新皮質也越大。這樣的線索讓他們轉而思考「智人」的演化。在遠古環境中,越懂得預估自身行為對別人的影響,存活的機會就越大;越能察覺他人的欺騙伎倆而預先因應提防,就越具繁衍的優勢。
演化上的軍備競賽一旦展開,某些物種就會演化出更佳的記憶力、先見力,更能在思考賽局中,考慮別人下一步的行動及其背後的原因。簡言之,欺騙行為不僅是天擇的產物,同時也是推動演化的一股力量;而隨著語言的出現,人類的欺騙行為更是大幅躍進,層次也變得更加多元而精緻。
我們以為人性本善,小孩總是天真無邪,但兒童的欺騙行為其實比我們想像中更為常見;為了避免受罰或滿足需求,三、四歲的小孩會學到心理學家所謂的「心智理論」,懂得察言觀色,探知別人的心思;而對於四歲以上的孩童,當個騙子很容易;隨著年歲漸長,孩童的謊言也會越形複雜而縝密。也正因此,我們才需要「放羊的孩子」和「華盛頓砍櫻桃樹」的故事,培養子女誠實的習慣。
成功識謊率,不如丟銅板
童話故事裡,想知道皮諾丘是不是在說謊,看他鼻子有沒有變長就行了;但現實世界中,要識破一個人的謊言,卻沒有想像中容易,這正是本書第四章〈馬腳與露餡〉與第五章〈真理機之夢〉談論的重點。觀看《別對我撒謊》(Lie to Me)等影集,或許會讓我們對那些識謊高手嘖嘖稱奇;講到說謊時會有哪些徵兆,我們熟知的不外乎是眼神迴避、坐立難安、搔頭抓癢、多話口吃。此類從大眾傳媒獲得的刻板印象具有文化普遍性,可惜的是,它們往往只是缺乏實證的迷思!
飄忽的眼神不必然和欺騙有關,反之,眼神毫不迴避也不意味誠實;一個人說話時從容不迫、不冒汗也不搔頭,最好也別因此就信以為真。每個人在說謊時,動作表情不盡相同;有人說謊會快速眨眼,有人說謊時眼睛一下都不眨。沒有任何一種反射動作,足以成為說謊與否的絕對判準;技巧高明的騙子往往收放自如,他可以選擇隱藏破綻,或是假裝露餡來誤導對方。
有項研究發現,一般人成功辨識謊言的比率約47%,換言之,要知道別人有沒有說謊,丟銅板可能還準確些;不過你也別太氣餒,即使是警察、法官或檢調人員,偵謊能力也不比你高明多少。或許正因人類的偵謊能力如此糟糕,才轉而寄望於更加客觀、科學的機器;只可惜,成效往往不如預期。測謊機依據的原理,其實和我們觀察人的表情動作變化相似;它可以精確測量到心跳加速、血脈賁張、呼吸急促等生理反應,但這些反應都可能與說謊無關。光接受測謊,有時就足以讓老實人變得緊張不安;無怪乎美國國家科學院都坦言:測謊機的表現「比隨機更好,但離完美甚遠」。
謊言妙用大,自己最好騙
日本推理小說家東野圭吾在《新參者》一書中,以目的為區分標準,藉由主角加賀恭一郎之口說道:「謊言有三種,第一種是為了保護自己;第二種是為了欺騙別人;第三種是為了包庇他人。」不過,這裡顯然遺漏掉另一種相當重要的類型,那就是為了欺騙自己。尼采嘗言:「最常見的謊言便是對自己說的謊。」理查‧費曼(Richard Phillips Feynman)也說:「自己是最容易上當的人。」
講到自欺,就不得不提心理學的「認知失調理論」;更精確的說,我們總是努力避免認知失調,以便維持自我形象的完整。每當我們的信念與行為相互衝突時,隨之而來的焦慮就會讓我們有意無意地改變其一,藉此解決不協調的狀況。吃不到葡萄的狐狸會說葡萄酸;戒不掉菸的癮君子,會安慰自己活得短命卻比別人快活;求豪宅名車嬌妻而不可得,我們會學陳雷唱上幾句:「駛到好車怕人偷,大厝難打掃,吃太好怕血壓高,美妻會跟人跑」。
自欺的另一個面向,就是往往高估自己而低估他人;過度自信的正向錯覺,讓我們傾向於把壞結果歸咎於運氣不佳,將好結果歸功於自己本領了得。這種「自以為是」的偏見人皆有之,政治人物尤其如此;歐巴馬就曾說過,參選總統的人都是自戀狂,至少必須有點瘋狂地自認國家該由你領導,才會有夠多的人讓你美夢成真。由此可見,自欺有其正面意義,它讓人保持樂觀,追求各種不切實際的夢想;自欺讓人類登陸月球,讓癩蛤蟆吃到天鵝肉。自欺是一種心靈保護機制,讓我們勇於面對未來,與另一半白頭偕老。
安慰劑效應,假藥真有效
形形色色的謊言,充斥於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本書第八、九章,特別探討醫藥與行銷廣告兩個領域。現代醫學早已證實,提供不具藥效的安慰劑給病患,確實會引發客觀的生理反應,效果有時甚至比「真的」藥物更好。對於阻止癌症腫瘤擴散,安慰劑或許無能為力;然而在改善生理疼痛、消化系統疾病以及憂鬱症等,它確實相當管用。由此,我們也看到了誠實與說謊的複雜辯證關係。安慰劑之所以有效,很大原因在於病患對醫師診治作為的信任;如果你不相信謊言,它就不會讓你康復;倘若醫師據實相告,無異剝奪了病患可能康復的機會;而就定義言,一個確實發揮作用、真能改善病情的藥,還能說它是「假的」嗎?
現代廣告行銷手法中,這種安慰劑效應也隨處可見;廣告不只意在溝通訊息,還在藉由故事創造象徵性價值。同樣的紅酒標上不同的價格,你會覺得貴的那瓶比較好喝;跟林書豪穿相同廠牌的球鞋,會讓你覺得自己的球技大幅提升。如果女性消費者都能隨時保持清醒,理解美豔動人的名模是因為天生麗質,才被找去拍化妝品廣告;而不是因為天天東塗西抹,才使得她白皙亮麗,恐怕有許多廣告都要失靈了。
欺騙有原因,並非皆為惡
不同的社會生活場域,人們對真相的期待不盡相同;我們對謊言的評價與容忍度,亦常隨著背景脈絡的差異以及互動雙方的角色關係而有所調整。儘管奧古斯丁和康德都主張,說謊之為惡,毫無例外可言,即便是出於善意或為救人性命的「白色謊言」亦然;但威廉‧布雷克(William Blake)卻直截了當地說:「一句帶有惡意的實話,可以擊敗所有你能製造出的謊言。」
說謊的確不是什麼好事,但真相不一定就很美好;每個謊言都有它的代價,但並非所有的謊言都意在傷害。日常生活中出現的謊言,有些只是懶得多做解釋,有些是基於禮貌考量,有些為了避免傷人感情,有些為讓聽者感到欣慰,有些為了紓解內心不安。無傷大雅的小謊,常是社交的潤滑劑;人們之所以說謊,或許正因重視我們的感受。面對生活中的欺騙行為,我們不應強求、也無法期待「絕對誠實」,相反地,應該設法瞭解人們不說實話的原因。
謊言如誠實,是「狀態」非「特質」
本書從演化心理學、道德哲學、神經科學等層面,探討人類社會與謊言難分難解的關係,內容精采、逸趣橫生。但實不相瞞,就其關注的議題層面與徵引的研究成果,比之羅伯特‧費爾德曼(Robert Feldman)的《謊言實境秀》(The Liar in Your Life: The Way to Truthful Relationships),拙見以為並無太多新人耳目的突破;對於謊言社會學面向的探究,細膩度也不如早年約翰‧巴恩斯(John A. Barnes)的《一派謊言》(A Pack of Lies)。針對謊言的根源、形式、迷思、利弊及其與真實的複雜關係,進行一種全景式的考察,並補充醫學、政治與戰爭等領域的素材,毋寧才是本書最為可取之處。
萊斯禮在〈後記〉的論點,尤其讓我贊同。謊言一如誠實,並非某種人格「特質」,而是一種「狀態」;人人都會說謊,誠實與否其實都是人類對具體狀況的反應。因此,與其訴諸道德批判,不如努力發展出說實話的社會常模,創造並支持獎勵誠實的環境。是的,儘管謊言無所不在,但誠實依然值得追求;或許稱不上完美,但正如那西諺所云,它畢竟仍是最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