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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9 20:48:46瀏覽108|回應0|推薦1 | |
一早到了學校執勤,不久就看到一位女士和她的狗狗玩得很高興,她一直叫她的狗狗試著跳上花圃,可惜狗狗腳太短根本跳不上去。 按規定,寵物是不能進校園的,於是我就請她離開。可那位太太的回答實在是令人不敢恭維! 因為她說:她在學校附近已經住了四十幾年,學校的規定她很清楚。 唉,這是哪門子的回答呢?要怎麼形容她的態度呢? 明知故犯還講的理直氣壯,面不改色,抬頭挺胸,又帶著一副輕蔑的嘴臉。 可惜沒法用攝影機及時照下來! 她說她住了四十幾年意思是她很資深了?老資歷了?但這樣就可以倚老賣老,明知故犯?還是根本就是看不起警衛呢? 看在我的眼中,根本就是不知羞恥!如果用以前衙門的形容詞就是:刁民! 還有一次也是一位居民用了一句話回我,甚麼話呢?就是「不用理你!」 現在知道為什麼我們的國家會落伍!就是這種人太多!把努力向上的人所做的努力都抵銷了!
再參考這則新聞吧!! 嗆人不報警是畜牲 判罰4千元 狗事釀災!譚姓男子今年四月在騎樓遛他的哈士奇犬,卻沒有繫好狗鍊,任由哈士奇接近一隻小牠十公斤的混種犬,把混種犬的主人賴女嚇得摔落花盆,還嗆賴「妳不報警就是畜牲」。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將譚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十日,得易科罰金;另依公然侮辱罪判他罰金四千元確定。 今年四月譚男帶著哈士奇狗騎腳踏車行經萬華福星里辦公室前,遇到牽著混種犬的譚女,沒想到哈士奇犬衝向小牠一號的混種犬,賴女聽到自家狗唉叫,想把狗牽開,卻重心不穩摔倒在路旁的花盆上,四肢挫傷。 譚男騎腳踏車過來,第一句話就是「養狗的人怎麼會怕狗」,賴女說要報警,譚回嗆不報警就是畜牲,福星里長李黃玉根連忙趕出來處理,賴女隨後向萬華分局報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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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