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從正體字申遺說起
2008/12/18 20:31:12瀏覽2300|回應15|推薦7

台灣要將正體字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引發兩岸關注。

猶記得不久前大陸也在傳言要將漢字申遺,怎么突然之間又輾轉到台灣了呢?

或許大陸不夠資格吧,簡化漢字的歷史不過50幾年而已,可悲,古老的中華文化承載者——正體字,早就被歷史摒棄在塵埃之中。

感謝香港,澳門,還有台灣,依然傳承著千百年來亙古不變的中華文化,讓全世界的華人依然能夠分享歷史的厚重,品味文化的深沉。

作為一名中文專業的大學生,對於繁體字,我有著深厚的感情,不僅僅是自己專業的原因(在大陸,中文專業必修正體字),更多的是對它所承載的歷史所吸引。

然而對於我這個寫慣了二十年簡體漢字的大陸人來說,寫繁體的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常常要藉助與詞典,而且常常搞錯。記得曾經因為發財和頭髮的兩個不同的“發”字,和朋友爭得不亦樂乎,因為在大陸無論是發財的發,還是理髮的髪,都寫成“发”。

前段時間在聯合網看到一個台灣朋友嘲笑大陸“蘿蔔”的寫法,說大陸把蘿蔔簡化成了“夢卜”,其實那位朋友也搞錯了,大陸把“蘿蔔”簡化成為“萝卜”,不是“夢”卜。呵呵,看來簡化的還挺厲害,不過沒辦法,當初的決策者也是爲了掃盲考慮,可是掃盲沒起作用,卻摒棄了這么厚重的歷史文化,這不得不說是歷史的一大遺憾。

但是這并不影響普通大陸民眾去認識正體字,因為雖然人民寫的是簡化漢字,但是繁體字并未消失。我所使用的書籍大多以繁體寫成,這是專業需要,但是在大陸很多的店鋪爲了顯示文化的厚重感和品牌的獨特性也常常使用繁體字。大陸民眾大多能夠認識繁體字,因為畢竟兩種字體為一奶同胞,正如現在的大陸和台灣一樣,似乎很抽象,但卻很生動形象。

關於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問題,作為大陸人,我當然希望政府能夠推動這一項事業的發展,但是既然台灣方面首先提出,我也并不反對,畢竟兩岸同是中華兒女,作為中國文化的歷史傳承,申遺不應該受到意識形態的制約和束縛,相反,我相信大陸方面一定會積極支持台灣方面去做這件事,因為這也表明台灣認可了中國文化,沒把自己當成外國人啊。

但是我還想說到的就是,台灣不能以狹隘的眼光來對待這件事情,因為不管怎么說正體漢字是中國文化遺產,是屬於全體中國人的。有些台灣人說,正體字是中華民國的,當然是台灣的,這就是典型的狹隘主義。一方面,正體字是中華文化千百年來的傳承,怎么能說只屬於中國的一個朝代——中華民國呢?另一方面,正體字在香港,澳門都是通用字,即使是在國外的韓國,日本,他們的歷史上和現代上也是使用正體字的啊?大陸人民支持台灣申遺是因為擔心韓國會如同申請端午祭一般將漢字也從中國的手中奪走,試想這么大一筆寶貴的中華遺產怎么能由不正統的外國人來申請呢,這不是讓人覺得可笑嗎!

所以,我支持台灣申遺,但是應該以一個恰當的名義,不能狹隘地說這就是台灣的歷史文化遺產,這樣不僅會遭到大陸的指責和唾罵,更會讓海外的華人華僑指責和痛斥,我希望台灣的有關方面能夠正視這個問題,如果做不好,不如不去做,如果搞得意識形態的問題又如火山噴發一般,把兩岸弄到針鋒相對的地步,那就實在太不值了。兩岸風風雨雨幾十年,現在的和平來之不易,且行且珍惜!

( 時事評論兩岸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arren&aid=2484663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战争年代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請教一下
2008/12/21 20:50

作者說“正體字”我不認同,你憑什麼說繁體字是“正體字”,我們中國人現在使用的最多的字體才是正體文字,即為簡體字。

你說繁體字要申遺,那文言文要不要申遺?中國的古書經典可都是文言文寫的呀。文言文的歷史比繁體字要長的久,文言文難道不是正體文嗎。

作者大談“正體字”,可是用的卻是文體中的簡體----白話文。


~無與倫比~(aarren) 於 2008-12-22 11:11 回覆:

漢字的正統是繁體字,不能說使用的人多就是正體,這與古代的妻妾之分是一樣的。

文言文的歷史比繁體字長久?估計你不熟悉歷史,希望你好好補習一下功課,再來與我辯論。

我支持繁體申遺,并不代表我不支持文言文申遺啊,如果有人愿意我不介意,要不你來推動這項偉大的事業?

我是現代人,不是古人,如果你能聽的明白我也不介意和你說文言。

PS:繁體≠文言文,簡體≠白話文,你存在認識誤區!


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博主,
2008/12/21 17:22

簡體字的發展歷史  (轉貼三)

二、漢字簡化的原則和方法:

漢字簡化的原則是:“述而不作”、“約定俗成,穩步前進”,也就是說盡量採用已經在民間長期流行的簡體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那種“簡體字是共產黨發明的”、“簡體字是郭沫若等人造出來的”的笑談,不過是國民黨的宣傳。漢字簡化的方法是以錢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為基礎的,共有七種:

1、採用比畫簡單的古字。如“從”、“眾”、“禮”、“無”、“塵”、“雲”等等,這些字都見於《說文解字》,比繁體字更符合“六書”,有的繁體字反而是寫錯了的(參見方舟子《字源和漢字簡化》一文)。

2、草書楷化。如“專”、“東”、“湯”、“樂”、“當”、“買”、“農”、“孫”、“為”等。

3、用簡單的符號代替復雜的偏旁。如“雞”、“觀”、“戲”、“鄧”、“難”、“歡”、“區”、“歲”、“羅”、“劉”、“齊”等。

4、僅保留原字的有特征的部份。如“聲”、“習”、“縣”、“醫”、“務”、“廣”、“條”、“鑿”等。

5、原來的形聲字改換簡單的聲旁。如“遼”、“遷”、“郵”、“階”、“運”、“遠”、“擾”、“猶”、“驚”、“護”等。

6、保留原字輪廓。比如“龜”、“慮”、“愛”等。

7、在不引起混淆的情況下,同音字合並為簡單的那個字。比如“裡程”的“裡”和“裡面”的“裡”合並,“面孔”的“面”和“面條”的“面”合並,“皇後”的“後”和“以後”的“後”合並,“憂鬱”的“鬱”和“鬱鬱蔥蔥”的“鬱”合並。這些合並在現代文中不會引起詞義的混亂,簡化字的使用者從未感到不便,反而是些從未用過簡化字的人在那裡想當然地杞人憂天。

有幾個常用字特別值得一提:“龜”字,繁體近二十筆,簡直是一筆一畫在畫一只龜,難寫(我至今不知其正確筆順、筆畫),難記(經常閱讀繁體字書籍的尚且我認得寫不得,何況小學生),簡化後保留其輪廓,僅剩七筆。“憂鬱”的“鬱”,繁體多達二十九筆!寫法極其復雜,也很難記(據說有一次漢學會議上有人靠寫出這個字贏得一片掌聲),簡化後以“蔥鬱”的“鬱”代替,僅八筆。“吁”繁體字多達三十一筆,也極難記住寫法,簡化後改為“口”形“於”聲的形聲字,好記得很,且不過六筆。“舋”的繁體字二十六筆,寫法也相當古怪,明白了其字源也未必能記得其寫法,簡化後僅十一筆。    

~無與倫比~(aarren) 於 2008-12-21 19:51 回覆:

我所说的简体字的历史不过50余年,是从大陆正式确定简体字作为通用字开始的,以前有简化字但是正如你资料里拷贝来的没有硬性规定。另外,至于这么富有学术性的问题你可以当论文写,回复与我有点浪费了哦,呵呵


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博主,
2008/12/21 17:18

簡體字的發展歷史  (轉貼二)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編制《常用簡體字登記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礎上,根據“述而不作”的原則,擬出《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555個。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簡體字表》的基礎上,擬出《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收字798個,簡化偏旁56個,並廢除400個異體字。

1955年2月2日,《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發表,把其中的261個字分3批在全國50多種報刊上試用。同年7月13日,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同年10月,舉行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減少為515個,簡化偏旁減少為54個。

1956年1月28日,《漢字簡化方案》經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審訂,由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31日在《人民日報》正式公布,在全國推行。以後這個方案根據使用情況而略有改變,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簡化字總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是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754個簡化字;共2238字(因“簽”、“須”兩字重見,實際為2236字),這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用字標準。

而在其它使用漢字的國家,同樣也在簡化漢字。

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簡體字502個,除了67字(稱為“異體簡化字”),均與中國公布的簡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簡體字總表》,收簡體字2248個,包括了中國公布的所有簡化字,以及10個中國尚未簡化的,如“要”、“窗”。1976年5月,頒布《簡體字總表》修訂本,刪除這10個簡化字和異體簡體字,從而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馬來西亞:1972年成立“馬來西亞簡化漢字委員會”,1981年出版《簡化漢字總表》,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泰國:本來規定華文學校一律不準用簡體字教學,在聯合國以簡體字為漢字標準後,宣布取消原來的限制,於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華文學校都可教學簡體字,發行簡繁對照表手冊,並在小學課本上附加簡繁對照表。

日本:日本使用漢字已有近兩千年的歷史,在民間也長期流行一些簡體字。1946年日本內閣公布《當用漢字表》,收字1850個,其中有131個是簡體字,與中國簡體字相同的有53個,差不多相同的有9個。

南朝鮮:1983年《朝鮮日報》公布第一批簡體字90個,在《朝鮮日報》上使用,與中國相同的有29個,差不多相同的有4個。


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博主,
2008/12/21 17:13

博主,漢字自誕生的幾千年裡從來沒有停止過簡化變遷,大陸目前的這套簡體字源自清末,國民政府大陸主政期間也多次參與討論,不過最後由共產黨政府完成罷了。這套簡體字是否合適,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學術性的問題,把簡體字提到破壞中華文化的高度的貼標簽的做法,不是違反事實的泛政治化燥用?

簡體字的發展歷史  (轉貼一)

--------------------------------------------------------------------------------
 
(2007-8-30 10:17:34)  2111人次瀏覽 來自 文化中國
 
一、漢字簡化簡史

簡體字是漢字演變的邏輯結果。漢字從甲骨文、金文變為篆書,再變為隸書、楷書,其總趨勢就是從繁到簡。隸書是篆書的簡化,草書、行書又是隸書的簡化,而簡體字正是楷書的簡化。楷書在魏晉時開始出現,而簡體字已見於南北朝(4-6世紀)的碑刻,到隋唐時代簡化字逐漸增多,在民間相當普遍,被稱為“俗體字”。我們今天使用的許多簡化字,在這時候就已經開始出現,例如“營”、“壽”、“盡”、“敵”、“繼”、“燭”、“壯”、“齊”、“淵”、“婁”、“顧”、“獻”、“變”、“燈”、“墳”、“驢”,等等。唐代顏元孫著《幹祿字書》和王仁〔日句〕著《刊謬補缺切韻》,都收了極多的俗體字。宋代以後,隨著印刷術的發明,簡體字由碑刻和手寫轉到雕版印刷的書籍上,從而擴大了簡體字的流行范圍,數量大大增多。根據《宋元以來俗字譜》,宋元明清12種民間刻本中所用的簡體字多達6240個,合為繁體字共1604個,平均每個繁體字有3.9個不同的簡化字,與今天使用的簡體字完全相同的有“實”、“寶”、“聽”、“萬”、“禮”、“舊”、“與”、“莊”、“夢”、“雖”、“醫”、“陽”、“鳳”、“聲”、“義”、“亂”、“台”、“黨”、“歸”、“辦”、“辭”、“斷”、“羅”、“會”、“憐”、“懷”等等共達330多個。
1909年,陸費逵在《教育雜志》創刊號上發表論文《普通教育應當採用俗體字》,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公開提倡使用簡體字。

1922年,陸費逵又發表論文《整理漢字的意見》,建議採用已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並把其它筆畫多的字也簡化。

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上提出《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得到陸基、黎錦熙、楊樹達的聯署。這是歷史上有關簡體字的第一個具體方案,主張把過去只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作為正體字應用於一切正規的書面語。它提出的八種簡化漢字的方法,實際上也就是現行簡體字的產生依據,影響深遠。

1928年,胡懷琛出版《簡易字說》,收簡體字300多個。

1930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劉復、李家瑞合編的《宋元以來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來簡體字的發展情況。

1932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國語籌備委員會編訂的《國音常用字匯》,收入不少簡體字,並指出:“現在應該把它(簡體字)推行,使書寫處於約易。”

1934年,中國圖書館服務社出版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收簡體字353個。徐則敏在《論語半月刊》發表《550俗字表》。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搜集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

1935年,錢玄同主持編成《簡體字譜》草稿,收簡體字2400多個。同年8月,國民黨政府教育部採用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324個,雖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畢竟是歷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個簡體字表。也就是在這一年,上海文化界組織“手頭字推行會”,發起推行“手頭字(即簡體字)”運動。

1936年10月,容庚的《簡體字典》出版,收字達4445,基本上本自草書。同年11月,陳光堯出版《常用簡字表》,收字3150個,約一半本自草書,一半來自俗體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體研究會發表《簡體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個。

抗日戰爭爆發,簡體字運動才被迫停頓,而主要在中共統治區繼續發展。共產黨取得政權後,立即著手繼續推行簡化漢字。


落花無痕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隨便說說
2008/12/19 01:01
其實不應該感謝港澳台,應該感謝的是歷史。沒有港澳被殖民化這個歷史,香港澳門別說用不用簡體字,連普通小城鎮都不如了;如果沒有蔣介石退縮台灣又趕上韓戰得到喘息,台灣也就不可能玩什麽申遺了。感謝港澳台他們那只會讓他們莫名其妙,沒有這些歷史,繁體字還真只在古文獻裡了。
當然我學繁體字可能比你容易些,因為我是從小看香港台長大的,基本上廣東人都能對繁體字有潛移默化的學習。

昨日之日不可留,明日之日不回頭。今日陽臺獨自愁,誰人同我登高樓?
~無與倫比~(aarren) 於 2008-12-19 17:58 回覆:
有道理 呵呵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