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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4 20:40:15瀏覽3153|回應13|推薦39 | |
吃完晚飯,他回書房,我邊吃著橘子,邊翻著聯合副刊,好些日子沒看副刊了,他知道我喜歡看,把我愛看而沒時間看的報紙都擱在客廳桌上,等我閒暇時再看。翻著翻著…看到用鉛筆劃了個圈,再仔細瞧瞧是95.1.13聯副裡的金玉涼言:跟老闆過不去,是「自取其辱」;跟老婆過不去是「自尋死路」。圈起來的是跟《老婆過不去是「自尋死路」》,笑得我腰都直不起來……….。 話說昨天下午,想著妹婿換肝的事,煩著女兒要不要捐肝?認真而專心的寫blog,一直以來都使用新注音法很順手,而且習慣,前些日子居然罷工!只有火速召喚河馬,當然是燒了個糖醋魚賄賂囉!可是離職時我又弄不見泡麵 (大補帖),就算河馬再神通廣大也一籌莫展,只好砍了新注音將就用注音打字,不習慣又容易出錯,一個按錯鍵就成空白一片,還好河馬夠意思電話線的那頭隨時接 coll in。 Po 完blog走出書房門,客廳是黑漆漆的,開燈後看見桌上留張字條寫著:我去買菜。糟啦!忘了時間,呆會兒還要到1995值班。再抬頭看廚房燈亮著,「見笑當生氣」沒好氣的搶過他正摘著的芹菜,硬著口氣說:「去買菜怎沒說一聲?」 他說:「我在書房門口望望,看妳專心沒敢吵妳。」 我說:「你喜歡用這種方式溝通嗎?」火藥味十足 他說:「不是,我怕打斷妳的思緒….為妳想啊!」 我說:「好啊!沒關係,你喜歡我遵從,以後我出門也留張字條給你。」明明我在家,留啥個字條勒!火氣更大! 他說:「我這是動輒得咎!以後日子不好過囉!」壓抑著快爆發的火山。 我說:「有這麼嚴重嗎?我只是不希望過那種生活在一個屋簷下兩個世界的日子」。 我們家有兩間書房,他專屬一間,平常看書、寫字、看報、看電視,除了倒開水一切活動都在那一畝三分地裡,我跟孩子的書房是和室,本來我活動空間是客廳和臥房,自從迷上blog後,大都在電腦桌前,累了就到他屋裡,磕磕瓜子、跟他聊一會兒。 這老太爺是哪根筋不對!這麼見外。懶得跟他嘔氣,默默地扒了半碗飯,拎了皮包,拿著車鑰匙撂下:「我走嘞!」長揚而去。 健忘是特效藥,這等鳥氣早不知跑哪國去了!拿著報紙上他劃的圈圈問他,支唔半天才小聲地說:我本來就是死路一條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