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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2 11:27:27瀏覽211|回應0|推薦5 | |
上面長鬍子(胡說),下面(Local Power)沒有了! 李慧芬發票 「非總統府主動索取」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表示,外界質疑總統府以不實發票請領國務機要費,其實是有人向「台灣紅」公司負責人李慧芬要收據,用以申領國務機要費;並非總統府主動向李慧芬索取發票。 至於領錢的人是誰?用途為何?柯建銘說,「後面的故事不能講」陳總統並曾表示制度可檢討,甚至要立法都行;總統也願意主動向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說明。 柯建銘轉述指出,李慧芬舉發的君悅等飯店發票,主要是由從事機密任務的人,拿這些發票申領國務機要費,不是總統府去「湊來的」,與總統府及總統夫人吳淑珍均無關。 他並說,陳總統有提到,雖然外交部、國防部都有機密預算,但那都是有關工業區、研發預算等「大條錢」,但是總統府需要用錢的通常是突發狀況。 據與會者說,在政黨輪替前,非機密費用若要流用為機密用途,只要簽文即可變更,同時在機密部分只有有適當層級官員的簽名領據,就可以領款;前天他們也當場看到只簡單寫著日期、金額及「蘇志誠」簽名的領據影本,這些都是政黨輪替後所不允許的。 柯建銘轉述,舊政府時期,有國安密帳及國務機要費兩項費用可從事秘密工作,國安密帳中奉天專案有卅億、當陽專案有六億,這兩筆經費,在政黨輪替前的最後六年,加起來的孳息就有六億八千兩百多萬,不必單據就可領用,而陳總統上台後,主動結束了國安密帳。 他指出,國務機要費的慣例是一半用在機密部分,一半用在非機密部分,機密部分的核銷只需領據,非機密部分則須發票等單據核銷;舊政府有國安密帳,國務機要費都還要流用非秘密的部分,新政府上台,結束國安密帳,國務機要費機密部分根本不足以支付這些秘密工作,必須用到非機密的費用,才會發生所謂「報帳事件」。 柯建銘表示,審計長蘇振平已做了十一年,不可能不清楚國務機要費在舊政府的辦理情形,九十三年度時,機密部分一樣不須單據只需領據核銷即可,現在審計部改口稱全須單據,兩套標準,連陳總統都覺得「有欠公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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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