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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的仿冒品!法警是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
2006/08/01 20:08:17瀏覽314|回應0|推薦4
朱文正遭拘捕 衛星電視公會嚴厲譴責 中央社台北一日電 

三立電視台SNG工程人員朱文正昨天採訪總統女婿趙建銘出庭時,遭執勤法警強制拘捕。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今天嚴厲譴責此事,呼籲台北地方法院院長林錦芳立即出面向受害人朱文正和三立電視台致歉。公會說,如果朱文正出面控告地院,公會將全力協助。

公會秘書長鍾瑞昌表示,如果媒體有妨害公務之嫌,雖然法警得依現行犯規定逕行逮捕,不過「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條明文規定:「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的適當方法達成。」

另外,公會表示,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九十條中指出:「執行拘提或逮捕,應注意被告之身體及名譽」、「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更何況法警是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而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豈能以公權力之名,行暴力之實?

公會表示,台灣是民主國家,媒體的採訪與人身安全受到憲法保障,昨天卻發生法警在未經查證下便不分青紅皂白動手打媒體並強制拘捕的暴力事件,令人遺憾。

公會呼籲台北地方法院院長林錦芳立即出面為這次暴力行為,向受害人朱文正和三立電視台致歉。公會表示,如果朱文正對台北地方法院違法人員提出告訴,公會將會全力協助。 【2006/08/01 中央社】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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